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无线覆盖系统结果公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无线覆盖系统结果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的委托,于2019年12月27日就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无线覆盖系统,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381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无线覆盖系统
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381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12-015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磋商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无线覆盖系统的采购,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设备迅速普及使用,移动智能终端逐渐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如今很多机关单位人员更倾向于使用智能设备,快速便捷开展工作,这使得移动办公业务趋势进一步发展。原有的工作人员的网络接入基本是 PC 终端通过有线的接入方式,实现业务办公,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移动政务将是将来的迫切需求和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趋势。虽然其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但随着移动用户数量的激增,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各类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移动电子政务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移动电子政务具有传统电子政务不可比拟的优势.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15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30(星期五)
评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欣威 成琳 朱邦松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成交人名称:江苏怡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2)成交金额: 146800元整(大写: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5.3)成交供应商地址:镇江市学府路56号学府华庭35幢第3层314室
5.4)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所有产品必须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免费质保,本项目终身维修。质保期内软件系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供货时必须提供所有设备的原厂三年质保证明材料,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视为违约,并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2、在磋商响应前,供应商应仔细了解本项目需求以及现场实际情况,以免成交后无法完工。供货时如经检查发现所供设备与标书要求不一致或成交供应商有意拖延,则视为欺诈,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提供7*24小时的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报障后,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否则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有能力的供应商进行故障修复,系统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软硬件、配件、辅件在到货检查及质保期内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等情形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接到报修电话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免费质保期后产品实行有偿维修,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材料费,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承诺后续服务、硬件的配件和软件的选件能以不高于本次采购的价格(或折扣率)购买。
5、要求供应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配合采购方根据运行环境和要求调整性能参数,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根据采购方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对重大的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协调组织技术专家小组进行会诊,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重大活动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派出资深工程师做好现场技术保障。
6、要求至少提供培训2~3名系统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能达到相当的维护水平;操作人员应能熟练操作,以达到日常正常使用功能(提供免费培训的详细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等)。
5.5)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软硬件以及线路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等所有相关工作。
5.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价款。
2、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60%的合同价款。
3、施工完成由采购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区勤政路
联系人:朱亮 联系电话:153*****007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17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结算,收取固定采购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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