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SXCG********-4)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两年 | 名称: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号行政办公中心一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项目负责人:章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 1.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2.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18-2号置地国际广场3幢101、1幢8楼、9楼 3.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总工会大厦 4.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2号 5.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城东花园东苑49幢101、102、103以及104二层 | 1.交强险按照国家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收费;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按照保额、保监会规定的费率及折扣计算车险保费。 | 名称: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2年 单价:100万元/年 | 朱发明 戴惠超 胡永政 汪文俊 吴克平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约320辆车。服务期限: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每辆车保险签订合同为准,投保期间如遇有公车改革等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12月6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27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0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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