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605-201912-GC108-0055 |
甲 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 | 乙 方:佛山市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4,400.00 | 金额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 |
项目关键词:电梯维保项目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品牌型号 | 设备数量(台) | 载重(千克) | 速度(m/s) | 层/站 | 设备类型 | 电梯启用时间 | 报价(元/台*月) | 合计(元) |
上海永大机电工业有限公司NB-1600-2S60 | 1 | 1600 | 1.0 | 8层8站8门 | 乘客电梯 | 2001年12月 | 400.00 | 4,800.00 |
海永大机电工业有限公司NB-1600-2S60 | 1 | 1600 | 1.0 | 8层8站8门 | 乘客电梯 | 2001年12月 | 400.00 | 4,800.00 |
上海永大机电工业有限公司e IQ-P | 1 | 825 | 1.5 | 5层5站5门 | 乘客电梯 | 2011年12月 | 400.00 | 4,800.00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0.00 | |||||||
合同金额(元): | 14,400.00 |
服务要求(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1.?总体服务要求:
(1).?对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佛山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及佛山市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甲方委托事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对每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内容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按照佛山市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要求填写记录,为每台电梯建档。
(3).?提供服务热线电话及项目负责人电话,提供24小时维保服务。
(4).?乙方须具有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服务的工程师,并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召修和应急服务专线、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如甲方有要求应驻现场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售后服务机构应在接报后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要求30分钟内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其他故障召修时,要求30分钟内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处理,确保电梯的应急服务及安全。一般故障处理(包括更换易损零部件)停梯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更换电子板等电器元件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4小时;属中修范畴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12小时;属大修范畴的故障处理停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所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因原厂家订货时间超过24小时,乙方需提供相应的配件作为备用件,应急解决电梯故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5).?具体服务要求:
①?确保电梯24小时应急响应,按中国电梯安全标准(GB-7588?标准)及电梯生产厂家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机房、隔音层、门坎、分割横梁、井道、井道底坑进行常规检查、润滑、清洁、调校、测试、防锈、防腐蚀保养处理等工作,并根据设备状态要求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以确保电梯正常、安全、有效地运行。
②?保养期内,按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和佛山市有关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少于所列项目)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及约定的保养项目、时间进行工作。每次保养工作完毕,应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名确认。
③?在合同期内,需提供全方位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④?每年对负责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提交使用状况检查报告,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符合技术监督局的检查要求。
⑤?乙方需具备多品牌电梯的系统结构和核心技术(含软件升级能力)维保电梯的全部维修能力,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按要求提供维修保养计划。
⑥?储存合理数量的电梯原厂备件,并且24小时可随时取用,以备及时的更换,电梯配件要求更换的零部件需是全新原厂正货(有出厂合格证),不能用仿制品和维修翻新品取代。
⑦?每月由维护单位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两次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方案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维保单位应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每季度调整一次并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及“负荷调整试验”,确保设备得到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可结合政府部门的“年检”同时进行。每次例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后,维保单位须填写《电梯保养报告书》交甲方签字确认。
⑧?在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期间,需放置醒目的围蔽标牌提示或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负责联系、协助电讯部门并确保梯内电话畅通。
⑨?保养期内,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电梯损坏,其维修费由乙方全额承担。因乙方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⑩?保养期内,电梯出现紧急状况或甲方提出特殊紧急的维护、保养、检查要求时,乙方需立即作出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轿厢顶部出现污损要及时清理,需定期清理井底,如因偶发因素导致电梯井底受水淹时应及时协助清除积水,必要时甲方给予配合。
按政府要求,定期协助甲方对电梯申报检测、办理年审,并确保电梯年检通过(甲方原因除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承担因维保不到位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维护过程文件、自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四路26号桂城医院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四路26号桂城医院 | 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普君西路26号1座301号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卫福支行 | |
账号:********8558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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