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音像系统中标结果
会议室音像系统中标结果
成交单位: 北京韵博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1-08-31 11:29:26
项目名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会议室音像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8-22 09:47:39 送货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截止日期: 2011-08-25 09:47:39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采购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成交供应商: 北京韵博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凯 联系人: 郭宝晶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yangkai@chinalaw.gov.cn 电子邮件: 136*****093@126.com">136*****093@126.com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1、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北京地区供应商和在北京地区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2、投标人要配合买方做好与其它设备之间的互通。因系统调试而产生的现场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周内完成所有的安装和调试工作。4、服务承诺 : (1)本项目所有产品均按生产厂家服务标准执行,且由供应商提供上门安装调试; (2)供货商必须对所供产品提供7×24服务; (3)在产品保修期内如发生故障,供货商必须在6小时内上门服务; (4)如供货商无法在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必需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设备作为备件,直到坏件维修好为止; 5、公告所附投标附件必须完整响应。若供应商无法提供采购清单中某货物或配件,供应商将被视作恶意竞价。将取消政采合同,并向政府采购网反映情况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本项目所有产品均按生产厂家服务标准执行,且由供应商提供上门安装调试。2.供货商必须对所供产品提供7×24服务。3.在产品保修期内如发生故障,供货商必须在6小时内上门服务.4.如无法在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则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设备作为备件,直到坏件维修好为止.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 131,050.00
采购人意见
中心审批意见z中提到的:“排名在先的北京韵博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能提供安装调试工作。 ”三家公司虽然都提到了提供安装工作,但不未注明是否包含安装费,不知是否需要另加费用。另外,三家公司报价中没有提到配件辅料,我们的标书中是希望在此项包含一个机柜,用来放置音响设备。这部分费用没有应标,将影响到设备的正常使用。我们在网上公示的需求文件中列明了配件辅料这项,前三家公司没有应标。为此我们选择 北京视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请予再次审批。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韵博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3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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