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固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647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XZDFW2019-139评审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30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需具有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并提供截图。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固阳县采购人联系人:冀楠采购人联系方式:186*****12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4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项目负责人:刘丹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MD5=500e8ef*******e2ceb50dc1b8ad0a1a" target="_blank">磋商公告12.9.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9年12月30日403,000.00内蒙古鸿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土右旗萨拉齐镇新东街南侧、二中对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杨宝荣、张春红、纪垠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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