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A包】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670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GJZFCG2019-043评审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30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影剧院采购人联系人:九原区群众文化活动辅导服务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196********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兴达支行项目负责人:于晓萍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MD5=1c56477e76e994527ea673273bf3260d" target="_blank">办公用品及设备招标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9年12月30日149,300.00内蒙古瑞丰教学用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和平新苑33栋1单元1楼东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白岩 苗禾 杨如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乌兰牧骑、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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