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中标结果
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中标结果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BDGP-2019-FW-079)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委托,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BDGP-2019-FW-079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常桂芬,李启磊,陈志国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蒋先生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东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老师:********88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按采购文件中计价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1.0%。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户 名: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富民路支行账 号:****************436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6105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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