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东路镇人民政府-文昌市东路镇镇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中标公告
文昌市东路镇人民政府-文昌市东路镇镇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 HNJF2019-077 | 项目名称 | 文昌市东路镇镇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
采购品目 | 服务 | 是否备案 | 是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 | 文昌市东路镇人民政府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文昌市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金额(万元) | 0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04.2688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扬州市新甘泉东路50号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尹江院,张天柱,邱蕾,姜春勤,张宏文 |
项目联系人 | 符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文昌市东路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文昌市东路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锦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77305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帝国大厦A幢2202房 |
招标文件 | ********gfah.pdf">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文昌市东路镇镇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HNJF2019-077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87元,投标报价超过各标包最高限价无效。
(四)项目实施地点:文昌市东路镇
(五)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二、用户需求
(1)项目范围
镇区39 万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
(2)工作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洒水清洗、垃圾收集和清运、环卫设施清洗及维护。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即无积水、无沙土、无杂物、无垃圾、无杂草、无粪便;路面净、路牙净、绿地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穴墙根净,路面清洁见本色。废物箱按位摆放、箱门归位、按班清掏、按时清洗。
2、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
(3)承包期限及费用
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说明:本项目预算为/元/年,预算费用不包含垃圾筒配置费用。项目承包期2年,中标方须在文昌市成立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结算及本地员工的社保接入。承包费按 24 个月平均分摊,由镇政府按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给承包方。
(4)工作任务及需求
1、中标人需接收范围内现有环卫工作人员,并依照企业及环卫主管部门的管理考核办法对接收的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奖罚与辞退。
2、中标人需不低于东路镇现行环卫部门同类工资标准给其聘用的环卫工人发放工资、加班补助、劳保福利和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五项保险。
3、工作任务:道路清扫保洁、整治管辖区域内的卫生死角、道路洒水清洗;垃圾收集、清运;环卫设施清洗、维护等。
4、路面清扫保洁质量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
5、垃圾收集、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没有垃圾积压过夜。
6、接受市环卫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质量的检查考评,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保洁时,必须执行市环卫部门的部署和指挥,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7、积极配合市环卫部门开展重大整治、专项检查的迎检等其他环卫工作。
(5)考核制度
发包方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一)根据月考评总分,按照以下档次扣除后拨付环卫市场化作业经费:得分≥90分,全额拨付当月保洁经费;80分≤考核得分<90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0.2%;考核得分<80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1%;。垃圾桶、果皮箱完好率低于80%,按照损坏的数量给予100元∕只罚款,完好率超过90%年终给予1000—2000元奖励。
(二)环卫处根据每月考评得分情况,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组织综合考评,择优表彰奖励。
(三)对全年累计三个月或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四)对年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五)对承包期间每年累计不良记录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6)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及内容
对承包管理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进行考核。
2、质量标准
2.1作业时间:
一、二级路5-7:30及12:30-14:00大扫,保洁至23:00;三、四级路及小街小巷5:00-7:30大扫,保洁至21:00。硬化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一、二级道路实行“两扫三保”,三、四级道路及小街小巷实行“一扫两保”。
2.2道路要有机械化清扫。
2.3路面干净整洁、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路旁无垃圾。
2.4定时收取店铺、住户投放的门前垃圾。
2.5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不满溢,箱体无明显污迹,无破损、不关箱门、桶盖的现象。
2.6工具存放在合适位置,摆放整齐。
2.7工人作业时着工作服,穿反光衣,设置警示牌。
2.8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冲洗路面及对路面进行洒水处理。
3、评分标准
根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国家爱卫会《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考核评比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环卫部门制定的检查评比标准。
4、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三种方式。
4.1集中检查:由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发通知的形式对承包单位管理的道路按照市环卫部门制定的检查评比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
4.2定期检查:由镇政府组织人员采取不发通知的形式对承包单位管理的道路进行抽查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3不定期检查:由文城清洁队组织人员,采取不发通知的形式对辖区内承包单位管理的道路进行检查评分,每周进行一次。
文城清洁队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存档,并向承包单位通报,年终由文城清洁队汇总各次检查情况确定年度总分。
5、处罚
镇政府预留年承包经费的5%作为考核经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不到要求,每扣1分处罚500元。扣款额超过年承包经费的10%,则取消下一年度的承包资格。
三、其他要求
1、少量建筑垃圾、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大量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或发现正在装修的住户,必须及时上报住建部门、环卫部门,协助处置;区域内占道经营、违停、违建,影响市容市貌的,环卫部门及执法队协助解决。
2、发生恶劣自然灾害中标方必须组织应急小组,中标单位予以全力配合抢险救灾,必要时可要求环卫部门协助。发生12级以上台风(含12级)恶劣自然灾害,政府部门将对中标人的实际发生的应急费用进行补贴。
3、规划区域外保洁范围内的卫生死角,以政府为主,中标单位配合突击作业。
4、违法乱倒的建筑垃圾由镇政府执法协调处理。
5、由镇政府负责支出交付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费用。
6、如范围内道路面积增加,按照每平方米单价对现行费用进行增加。
7、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由镇政府负责采购。
采购人: | 文昌市东路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海南锦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文昌市东路镇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帝国大厦A幢2202房 |
联系人: | 黄良羽 | 联系人: | 符工 |
电话: | 139*****008 | 电话: | 0898-66773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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