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变更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变更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变更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项目编号:HZXZTB-FW-2019)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第01号补遗文件,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备案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2.2二标段土地评估机构:“(1)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质”;&&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质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备案的土地评估资格(省内或者全国执业范围)”;
3、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
现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原招标文件中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4.1、“(2)企业资质证明(一标段资质书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标段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标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现变更为“(2)企业资质证明(一标段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标段资质等级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标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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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以采购代理机构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联系 人: 杨佳奇
电&话:****-********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 人:李萌
电&&&话:186*****615
电子邮件:hzx186*****615@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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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电话:186*****085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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