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商务局

乙方:智慧家园电子商务(福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LYCG[CS]*******的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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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799其他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2国内244500489000智慧家园电子商务(福建)有限公司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合计:48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元整(¥48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2年(以示范县验收时专项资金允许使用的时间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北大中路79号连城县商务局;

4.3交付条件:项目运营服务完成情况提供资料考核通过。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备案编号:F6-LCSWJ-GK-201910-B0512-F,项目编号:[350825]LYCG[CS]*******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运营服务完成情况提供资料应通过考核,以顺利完成示范县评估验收、整改、审计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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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分期支付,经阶段性验收每季度支付10%,(整个运营时间估计为2年,因政策原因不足2年的,按照实际运营时间计算),最后一期整改审计完成达标后支付20%*运营累计月数/24月。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起贰年(以顺利完成示范县评估验收、整改、审计为准)。

10、违约责任

1、供应商需按照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严格、诚信地组织好各项服务,所有内容变动,应与采购方协商确认后执行;2、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量化指标,且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中标人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回必要的已付款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建设内容要求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要按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闽商务电商〔2016〕8号文附件2)的建设要求开展服务,积极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专业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资源有保证,服务质量有保障、服务机制有效率。1.组建一个运营团队。负责连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服务期间长期驻点专职运营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专业财务人员1名),配套人员不少于1名。2.设立一个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设立一个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在显著位置放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授权标识。3.建设一套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会员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机制、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二)公共服务中心总体运营内容1.负责电商物流产业园日常工作。(1)负责制定公共服务中心的招商制度和招商、接待工作,帮助引进电商企业入驻,严格审核拟入驻电商企业,达不到入驻条件的企业不予入驻,协助入驻电商企业申请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扶持政策的落实;(2)负责抓好入驻企业的正常运营管理,制定物业及电商物流产业服务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严格执行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相关制度,对入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进退合理、优胜劣汰;(3)承接线下综合展示厅的讲解;(4)配合连城县电商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做好示范县终期验收工作(1)按要求负责收集整理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材料,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参加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考评验收、整改、审计活动,确保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顺利通过评估、整改、审计,并与前期运营商做好资料交接,运营完成后所有资料移交连城县电商办。(2)配合农村服务网点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对村级服务网点布局的统筹、规划,完善村级服务网点功能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情况,对村级服务网点负责人进行的培训等。(3)配合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负责对县域电商企业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每月进行数据收集、统计、报送工作,每季度电子运营中心情况和相关信息汇报工作,完成县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上传,更新等工作,归集、整理县域电商企业和网货资源数据库。3.建设众创空间双创孵化区依托公共服务中心打造众创空间双创孵化区,培养连城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企业成长,着力打造完整的创新、创业服务链。为入孵企业成长提供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1)根据运营业务发展计划,积极开展连城农产品电商市场调研,积累农产品供应商资源,搜索目标客户信息,不断拓展新的商家,不断的优化和升级农产品商家资源;(2)负责入驻企业引进、洽谈、签订合同等一系列流程,挖掘最优资源;(3)协调入驻创业者的创新运营以及新媒体营销活动安排,进行有效的促进和管理;(4)定期进行双创工作总结,保证工作计划性和有效性;(5)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开辟新的特产供应商客户,拓宽招商渠道,建立入驻企业档案,为双创提供全方位服务。(6)筹资融资:1.引进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公益基金举行项目路演活动;2.为创业者分析和确定创业资金需求,并协助其完成创业融资所需的商业计划书,提供融资和引资方面的洽谈和对接服务。3项目申报、科技认定:帮助企业整理项目申报计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推进意见及前期准备;参与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等各环节工作;负责申报项目的报送跟踪、后期验收等,直至项目完成;挖掘入驻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含量、核心竞争力的产品;(7)开展创业辅导:拟定培训计划、制度;组织开展电商创业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创业人物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崇尚创业、学习创业、大胆创业的创业环境;帮助创业者形成自己的创业项目构想,并对入驻企业的产品、客户、市场发展前景和商业模式等做出明确的定位和发展规划;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服务,指导开展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评估、投资效益等各环节的创业预测服务;(8)定期组织入驻企业交流沙龙,开展各类展销会、资源对接会,拓展入驻企业的商业人脉和行业资源,促进企业抱团成长,资源共享。(9)技术支撑1.负责公司网站建设的布局和结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的设计、改版、更新;2.负责特色产品页面的设 计、编辑、美化等工作;3.组织特色产品的拍摄,上传网络;4.负责产品宣传资料的制作;5.结合产品特点、活动主题设计具有相符气质的、相关转化率高的销售型页面;6.配合策划推广活动,并参与执行,做好主体活动、促销活动的页面设 计和活动文案;7.工商财税支持,协助入驻商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公司与商 标注册;协助有需要的入驻企业记账报税、财务审计、资质申请等事宜,并为有需要的企业出具各类证明材料;8.战略发展规划:了解入驻企业合理的经营目标;分析入驻企业资源,应对资源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做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估;评估入驻企业潜力,把企业的产品与竞争者的产品做比较,分析其产品的长处和短处,协助申报高新和科创企业;(10)打造创客空间的创业咖啡(茶)区创业咖啡(茶)区基本要求:1.安排出空间层次,室内色彩、材料、质感能够展示咖啡(茶室)的情调,布置简洁大方,营造温馨的交流环境;2.由公共服务中心配备咖啡机、茶盘、投影仪等路演硬件;3.天使基金、风险投资、举行项目路演等活动,做好双创孵化区投资人邀约沙龙及荣誉入驻等。4.每年举办各类的电商创业活动不少于场6次(每季度不少于1场);5.留存相关影像及文字材料,活动包含互联网线上活动;6.通过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文件、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进行重点政策和活动信息宣传。(三)公共服务中心运营规范要求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对各方资源进行整合和互联网化改造,结合培训体系、县乡村物流体系、农村服务站体系、农村产品营销和供应链体系的建设,整体解决理念、创业培训、氛围营造、农产品销售、O2O农村消费等问题。依托电商物流产业园提供公共仓储、代发货等公共基础性服务,加强品控,建立农村产品供应链上行体系。推动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整合 资源,协助农村群众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服务商(如:菜鸟物流、蚂蚁金服、银行、信用社)等,让有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企业、农户等各个主体都能在公共服务中心找到所需要的相应服务。1.决策支持。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督促落实连城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商、特色农产品以及精准扶贫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等提供支撑。2.电商主体发展及管理。针对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关企业和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力量,进行挖掘、分析、编辑、整理和宣传报道。3.资源整合与统筹。整合政府资源。将原有的分散在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进行整合,将政府电子商务政策通过一个口落地;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 作社、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旅游企业等主体进行市场化整合,引导企业向薄弱、缺失环节投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提供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对接会,协助企业寻找营销平台和网络经销(分销)商;整合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企业提供全产业、全方位电商服务解决方案。将原来分散、自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有机结合,让电商企业、传统企业和其它有需求的企业能快速地与平台托管运营商、品牌策划公司、整合营销公司、本地生活服务企业及电商培训机构建立联系。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营销服务。配合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和营销体系建设,帮助县域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群众,指导提供产地预冷、集货仓储、分拣包装、冷链运输、质检追溯等业务的对接,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并根据消费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帮助农村群众提供活动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有偿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营销。5.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为网络创业人员实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与解答;为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向政府推荐给予政策范围内扶持;组织开展各类电商文化活动等,为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人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网商、创业案例,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宣传,并将本地电子商务氛围营造、平台建设与当地农特产品宣传、农村休闲旅游产品推介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电商创业案例,利用全媒体以及标识标语等,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成效。(1)为农村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2)举办各类人才、财务、管理、营销、品牌、电商运营、法律、消防、安防等培训活动,并做相关记录;(3)借助园区自有的展示推广平台,第三方广告服务商等媒体,为电商物流产业园的项目提供形象展示、营销推广等策划设计服务;1.线上平台宣传a.微信平台宣传推广:组建运营团队,搭建微信平台,重点对地瓜干、兰花、花生、白鸭、白鸭蛋、蜂蜜等特色产业,通过策划、传播、品 牌宣传推广进行优化提升,通过媒体、社群、020展示店等主体, 开展营销活动,(包括粉丝维护,新闻编辑,活动跟踪报道),相关政策、活动及时发布。官方微博维护,同步播报每日资讯。每周至少发布1则连城农特产品资讯或1家农产品电商企业宣传报道,题材包括本地农产品电商动态,外界相关行业资讯;b.新媒体宣传:依托新媒体短视频、抖音等对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主要对连城好山、好水、好产品的宣传推广;c.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对于连城农特产品电商活动、行业资讯、示范县进程能及时广泛传播,市级以上报道每季度不少于1篇,在省 级每年不少于1次。d.重点开展两大主导产业(地瓜干及白鸭)的网络营销推广、品牌宣传、媒体报道。针对连城农特产品推广宣传每年不少于三次。2.线上商城营销通过整合地域特产的“连城特产馆”网络营销平台,最少上架30款以上连城农特产品,结合省政府的“一品一码”工程让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溯源,不但了解到产品的履历、检测报告、各种资 质证书等,还可以直接转到购物商城下单购买。跟以往农特产品电商平台不同的是,“连城特产馆”平台中的产品,均来自连城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正宗好货,平台产品均由公用品牌专家委员会评选出来,可以做到百分百的可溯源,最大限度地去掉中间环节,直接贯通产地农产品到消费者手上,从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民增收问题、个性化供应和营销等难题,以及精准预购预售等问题。通过农业产业链全链的管理支撑,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打造区域性和行业性公共品牌。同时,结合精准扶贫,针对需要帮助的农民进行一对一的市场信息对接扶贫工作开展,尽可能的帮助到更多农民销售产品解决贫困问题。3.线下宣传推广a.开展户外广告宣传:依托县城以及乡镇主要路段街区路口等显眼位置,通过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b.评选并归集整理出连城富有地域特色农产品,以地瓜干、兰花、花生、白鸭、白鸭蛋、蜂蜜特色产业为主的产品目录和画册,印制1000本,提炼连城农特产品公用品 牌,把连城好山、好水、好产品、悠久历史、文化底蕴融入其中,讲好连城特产故事,创作出富有连城文化特色的农产品包装及文化创意产品。c.农特产品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开展连城农特产品电商文化活动,整理归集园区创业团队的素材、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电商、典型网商、创业案例,与本地农特产品结合起来,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4.实现连城农特产品网络集中展示和营销,开拓新渠道和新市场; a、结合连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搭建的连城农特产品展示馆,通过线下实体集中展示连城的农特产品结构,进行宣传推介;b、通过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农业,制作电子档案,协助分拣中心建立配送服务体系,帮助贫困农户、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特产品电商做好后勤工作,推广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c、依托“连城特产城”营销平台,一方面集中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精准扶贫困难户提供“一件代发”、“一店代卖”、“一键上传网店”、“一键下载数据包”等“一站式服务”;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贫困村、贫困户开设“一村一品”、“一户一品”网店,把生产、加工、流通、管理、服务和消费等各环节通过互联网有机连在一起。(四)运营目标1、运营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要求,协助做好资金规划、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验收,形成本县域良好的电子商务氛围,为全县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提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2、财帐清晰。建立专账,能够接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审计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3、基本要求3.1.运营期间确保达到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绩效评价要求,参照《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9〕18号)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如有变动,以最新的绩效评价指标为准),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及时整改。3.2.运营期间通过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与验收。3.3.供应商须对项目的具体运作、阶段性目标、运营理念、方式方法、分项报价做出详细论述,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省级等相关标准及规定。3.4.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项目名称: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备案编号:F6-LCSWJ-GK-201910-B0512-F,项目编号:[350825]LYCG[CS]*******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连城县商务局乙方:智慧家园电子商务(福建)有限公司
住所:连城县圣师大酒店五楼住所:福建三明市将乐三华南路5号
单位负责人:江南单位负责人:郑方平
委托代理人:张远山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9*****028
联系方法:180*****78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将乐城关支行
账号:账号:138*****040006079


签订地点:连城县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标签: 项目合同 运营服务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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