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医院后勤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南靖县医院后勤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医院

乙方: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SG[GK]*******的南靖县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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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204物业管理服务南靖县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2国内*******.61*******.22康伊丽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合计:*******.2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玖万陆仟柒佰玖拾壹元贰角贰分(¥*******.2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到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167号;

4.3交付条件:考核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总体要求(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为本采购项目设计的管理计划及方案说明(含服务项目、人员配置、设备、费用等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2)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3)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4)乙方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项目经理、保洁主管、保洁人员、运送人员等),员工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不得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总人数48人,各岗位人数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自行配备人员。 (5)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上岗人员合格率达100%,每月应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电梯驾驶员要持证上岗,且至少要配备2人,专职驾驶电梯,不能兼职。(6)对科室急事,分紧急程度,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在15分钟内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7)在日常工作中病区、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2天内予以解决。(8)严格执行“三满意”(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9)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到位则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10)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的服务内容主要为卫生保洁、部分运送、班外值班点面巡回保洁及运送。(11)完成甲方实际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如遇到专项活动或检查时须完成突击保洁任务。(12)制定突击保障任务和应急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情况。(13)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岗位人数进行配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配备量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行业特点,加强员工上岗前安全文明服务培训,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特殊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须持证上岗,必须先取证后上岗。(2)乙方服务人员要求着装统一、言行得体、操作规范。若乙方服务人员的言行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辞退。(3)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日常的现场管理,乙方在实施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可能有安全隐患的相关作业现场应按要求设立醒目安全标志。(4)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甲方引进社会物业管理后,后勤服务综合满意率80%以上。2)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洗涤、电梯司机与运送等工作。3)服务的完成率、及时率100%,甲方的满意率80%以上。4)对甲方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甲方的满意率80%以上。5)完成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甲方满意率80%以上。6)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80%以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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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医院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考评如果不合要求则医院对成交人的处罚将直接从该月服务费中扣除)每月经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结算款付给中标人。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形式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乙方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甲方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目标,落实控制措施。(2)乙方在进行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留样,供院方随时检查,若检查中发现清洁剂、消毒剂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操作,责令改正。(3)乙方应加强内部员工的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检,其自检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报告,所有自检报告应提交给甲方备案。(4)甲方由护理部、院感科、总务科组成质量控制监督小组,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服务质量跟踪检查。每季度1-3次按《南靖县医院后勤服务工作质量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南靖县医院后勤物业项目经理、保洁主管考核评分标准》和《保洁员保洁作业内容》进行考核,发现服务人员如有违规操作的行为,院方有权通知服务方更换人员,若发现存在质量不达标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院方将责令改进,情况严重的按违约处理。(5)乙方员工与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每次罚款50元;发生肢体打斗,按情节轻重处罚100-300元,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6)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规定,并遵守执行院方的规章制度。防范和杜绝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对医护人员、服务方人员、患者及其家属造成感染、交叉感染、污染、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乙方违章操作或失误所造成任何的感染、交叉感染、污染、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因乙方管理不善,无法按合约完成服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2间,乙方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占用甲方其它房间。乙方工作用水电费、工作用房维修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维护好用房)。(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中央运送所需的物品运送车、标本架、垃圾车、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行的管理活动。(6)甲方每季度1-3次组织人员对乙方后勤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考评,服务质量:如考评综合平均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200.00元,并从当月物业费中扣款,连续3次考评低于80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项目经理或保洁主管如考评低于60分的,每低1分扣2000元,项目经理或保洁主管连续2次或一年内超3次被处罚更换项目经理或保洁主管,项目经理和主管合同期内两人合计被处罚10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7)如乙方服务人员表现不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8)甲方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10)乙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11)合约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置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12)不承担非中标人责任引起的对院方和非院方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医疗纠纷事件,由中标人负责。(13)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所进行的各种管理和经营活动,不得在甲方辖区内开展与本合同无关的经营活动,配合甲方维护好声誉。(1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15)乙方配置的劳动服务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间乙方配置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事件、事故(包括造成第三者损害的事件、事故)及其他事宜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其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事故的损害责任的承担处理。乙方与其配置人员形成劳动关系,自行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乙方与其配置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自行承担责任)。(16)乙方应承担与管理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下列费用:中标人员工工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及意外险、培训材料,与提供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南靖县医院乙方: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167号住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3幢 28A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杨孝宗
委托代理人:
肖科长
委托代理人:
朱怀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50*****01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
账号:账号:161*****010*******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167号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后勤服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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