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氛围布置及安装服务类中标结果

2020年春节氛围布置及安装服务类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泰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5]E[TP]*******的长泰县城市管理局长泰县2020年春节氛围布置及安装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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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60299其他会展服务其他会展服务1国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品牌完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产品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城区;

4.3交付条件:(1)采购人于2020年1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项目初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每逾期一天扣合同价款的10%。(2)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项目最终验收,货物数量以最终验收数量为准,以投标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具体参考招标和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所有货物款式、造型、色彩等及货物的安装应与效果图及施工分解图一致,否则不予支付合同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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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1.本项目不设置预付款; 2.待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过程照片、安装完成后效果照片 (2).初验收单 (3).最终验收单 (4).结算书 (5).全额正规发票 (6).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备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待以上资料完整归档并经结算审核后,且完成货物拆除并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经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位后付清(不计利息)。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126000元(壹拾贰万陆仟元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验收审核并拆除结束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各路段及节点安装后至2020年元宵节后,部分节点延长展示期,乙方必须做好维护与管理直到接到甲方拆除通知,拆除完整之日。。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扣10%的合同价款,延期交货不能超过5天。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且乙方三年内不得参与该单位的招投标项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向长泰县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工程地址:县城各节点:1、溪东大桥过街彩桥。2、县政府前外沿街拜年造型。3、县政府大院内造型。4、县委大院内造型及大树挂灯笼。5、圆池东西侧大造型。6、圆池周边小造型。7、陶然园大门造型。8、鹤亭园造型。9、步行桥(彩虹桥造型、彩旗)。10、建设路灯杆造型。11、解放路灯杆造型。12、人民路灯杆造型。13、迎宾路灯杆造型。14、江华路树挂安全电压彩灯。15、路段挂灯笼串(状元大道、顺和路、武德路、文昌西路延伸段、国泰路至状元大道、珠坂大桥(灯笼串及彩旗)、联十一线连接线)。16、龙津园葡萄架挂灯笼。17、文昌路各路口树挂灯笼。18、县政府前大树挂灯笼。19、陶然园前大树挂灯笼。14.2为保证安全,因树冠影响不能垂直悬挂的灯笼串及吸塑灯箱的灯杆就不要挂,否则悬挂上去的不计算在内; 14.3状元大道、顺和路、联十一线连接线三条道路的灯笼悬挂要合理间隔悬挂,江华路树挂彩灯为两侧行道树间隔装饰。14.4中标人施工前要先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好各节点实际的工程量。 14.5维护:各个节点维护时间不同,以业主通知各个节点拆除的时间为准。14.6解放路、人民路、建设路、迎宾路的灯杆造型必须安装在路灯杆3.5米以上。14.7解放路、人民路、建设路、迎宾路的灯杆造型中吸塑灯箱公益广告内容须与长泰县文明办联系确认广告内容。14.8中标方要无偿拆除2019年氛围布置未拆除的灯杆造型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堆放。14.9中标方要无偿把原来已有的圆池4个小造型、县政府前榕树下小造型、县委大院内小造型移到城西公园重新安装。14.6 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原厂正规合格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应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严格按照效果图、施工分解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款式、规格、色彩提供货物。14.7 施工要求及服务承诺:氛围布置上的灯箱内容及图案要符合创城要求。(具体有:人民路、解放路、建设路、迎宾路、圆池造型等)本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的工程量及效果图、施工图进行制作安装,造型及灯组等的尺寸、颜色、效果与原设计有出入的扣该节点投标报价的30%,再根据预算具体的工程量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合作期间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相关从业人员必需具有相关作业的资质证明及特殊作业资质证明(必须具备电工证、焊工证等相关从业资质);每个项目至少两名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整体协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单上的工艺阐述、尺寸及效果图进行本工程,所有材料、尺寸等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制作,如项目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最终未能通过验收,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标示的内容实施,如相关项目的保修、保质期,及每周定时巡查物料及时维护等的要求,尤其遇上恶劣天气情况,必须提前作好准备,检查物料的安全性及恶劣天气过后的及时检修工作;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执行本合同的情况,如果乙方未能按本项目清单及甲方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情况扣罚,罚金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投标金额的50%;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含项目总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团队人员将投入100%的时间和精力于双方协议的服务范围,以确保要求完成工作;严谨履行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工作项目;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对不足部分及时调整修改;如遇暴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活动时,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完工时间完成项目全部工作;负责施工场地物料的维护及监督;针对用电、用水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制定合理的应急办法;装、拆现场时,工作区装设安全警示标识,路边施工及夜间时工作人员必须穿上合格的反光衣物保证自身及路边群众的安全;不论装、拆现场,均需安排工程人员在安装场地上巡视,提醒路人注意并绕道而行,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大型装置安装位置的草坪、树木及路灯装饰的路灯旗杆等,施工期间必须加强保护,作好必要的保护措施,装饰拆卸后恢复原貌,如有破损按实际情况予以赔偿。14.8 安全责任要求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对现场布置进行微调,乙方须积极配合该调整。在项目结束前,乙方须负责现场合同范围内有关设备的保管,若出现丢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交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安装前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在现场安装过程中,若相关部门发现乙方违规安装、不按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范安装或不按要求的事项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甲方保留追究权利。如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任何的安全事故或使活动不能顺利举行,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展示及维护过程期间发生一切事安全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14.9 材料要求1.招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材料及相关的辅材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2.乙方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第三方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3.装饰材料应是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要求。14.10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应为专业技术人员。2)本项目维护期为各街道道路部分节点安装后至2020年元宵节后,其他节点维护至甲方通知拆除或移交甲方管护为止,乙方必须做好每天维护与管理,在此期间乙方在维护期内必须对整个工程提供全免费保修服务(含灯组、灯杆造型、灯笼串、灯笼等被风刮掉、刮破,被车刮掉、刮破等均在保修服务内)。3)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在展示期间进行免费保修,每两天巡查一次,24小时报修电话,若货物发生故障,要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质保期和维护期内需要更换的设备主要构配件由乙方负责,该期限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构配件须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乙方若不能按以上时间要求进行售后服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次扣除5000元的合同价款。5)货物展示期满后,乙方须负责拆除所有货物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将现场清理干净,具体拆除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6)各个节点维护期限不同,具体的维护期限以业主通知各个节点拆除的时间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长泰县城市管理局乙方: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文昌东路环卫大楼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855号218房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邹雪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4*****368
联系方法:134*****35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前进支行
账号:账号:********344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布置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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