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为老服务中标结果
社区为老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乙方:厦门市思明区德善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3]ZS[GK]*******的社区为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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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90299 | 其他社会服务 | 社区为老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厦门市思明区德善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德善堂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和光里66号;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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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之日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2 | 35 | 中期评估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 |
3 | 15 | 末期评估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10、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擅自解除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中标金额(*******元,下同)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时支付款项的,自逾期付款超过30日起,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中标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展工作并提供为老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中标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逾期超过30日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中标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若中期评估或临时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5、经甲方检查,若乙方配备的经过专业化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的助老员少于21名(19名助老员,1名督导,1名安全员)达到三次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因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当行为或不作为等,造成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意见反映强烈、被相关部门勒令整改等,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可随时取消乙方的承接资格,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转包、违法分包,不允许挂靠、转让、租借、抵押、联营、合作或以任何形式引入第三方,乙方不得将权利、义务转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8、若本协议解除,甲方已支付但乙方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款项应予以退还甲方,甲方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为满足社区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让辖区内更多的老年人实现幸福的居家养老,根据市、区文件要求,2017年底嘉莲街道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社区为老服务项目,由有资质且拥有养老信息化平台数据采集录入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完成了辖区内龙山社区、松柏社区、莲兴社区、盈翠社区、莲花五村社区、华福社区、长青社区、莲秀社区、莲花北社区、莲西社区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落地,此次中标的社会组织还须具备能够派驻履行为老服务项目的专业助老人员进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采集的老年人信息能够与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实现共享互通,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本项目将10个社区为老服务整体打包,服务项目分由固定部分(协助社区日常老年工作、建立信息档案及更新、服务需求对接、助老服务开展、信息对接)和特色部分(根据各社区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形成社区为老服务特色)组成。 3、要持续完善辖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档案(户籍老人建档率达100%,并及时更新信息)、为有需求的辖内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健康康复、家政服务等多方面需求;要以老年人生活需求为重点,链接社区周边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要结合社区实际,主动关怀关爱社区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体,残疾、空巢、重点优抚等特殊老年人群体。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社区助老员是从事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紧急救援、入户关怀、档案建立、文化活动开展、精神慰藉、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和咨询保障等日常为老服务工作,以满足老年人的合理需求为准则,服务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对象 项目服务范围为嘉莲街道辖区内10个社区,具体为:龙山社区、松柏社区、莲兴社区、盈翠社区、莲花五村社区、华福社区、长青社区、莲秀社区、莲花北社区、莲西社区。项目服务对象为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时对接原中标单位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确保工作衔接有序,同时要求辖内户籍的老年人要建档100%,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有新增减服务对象的信息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删减。 (二)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标准(附一览表) 社区为老服务固定项目包含: 1、协同社区开展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助老员人员按标准配备并驻社区办公,在社区领导及监督下开展与居家养老相关的日常工作,根据社区实际要求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或社区办公区域办公。服务内容:(1)整理归档居家养老及本项目相关资料(活动时间、通知、记录表、小结等),归社区留存;(2)定期向社区、街道汇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半年工作、全年工作并接受街道委托的第三方评估),主动配合街道和社区调阅资料,平时工作服从社区的日常管理及统筹安排;(3)协同社区整理涉老志愿者服务材料,组织有意愿、行动方便的居民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并积极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团体,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协商,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 2、日常入户走访,了解老年人基本信息及服务需求 每月助老员上门走访老年人,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更新并完善相应数量的老年人档案。服务内容:(1)主动上门走访老年人,进行老年人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健康档案建立;(2)对有需求的老人开展为老服务;(3)完成由12349呼叫中心指派的上门服务工作。(4)解决临时需求、收集其他需求(如生活、生理健康等);(5)通过入户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助老员团队的业务培训;(6)接到紧急求助信号,须第一时间派人上门解决。 3、完善并更新老年人个人数字化信息档案 根据入户走访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社区老年人的个人档案,通过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的信息化采集设备或web端端口,将入户采集数据实时上传到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础信息、家庭信息、居住情况、健康档案、需求信息等;定期自查信息更新情况,确保更新核实数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低保、特困、残疾、重病及80周岁以上等重点老人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日常链接老人/子女、社区、中心、服务资源等服务整合链接社区内外有效资源,方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服务内容:(1)为了让老年人日常生活更加便利,收集整合周边餐馆、便利店、药店、养生馆、理发店、银行、旅游等养老服务资源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2)指导老人如何使用现代智能化设备(如微信、微博、QQ、邮箱、打字等);(3)收集汇总本社区有爱心、热心的老人特长等信息,组建邻里互助团;(4)收集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企业,公益团体以及中小学生、大学生、学校等个人或团队信息,并组织举办为老公益服务活动;(5)建立爱心团队,开展邻里互助、爱心一对一互帮等,可联合街道爱心义工、爱心社工开展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定期、定向组织节日主题、生日座谈、健康讲座等活动。 5、提供紧急救助联动服务 依托智能居家养老援助平台,提供紧急救助联动服务(当辖区老人发生紧急情况时,可拨打助老员联系电话、拨打紧急援助热线(中标公司提供)、触发智能化设备报警系统等方式),助老员须第一时间提供紧急救助联动服务。服务内容:(1)依托智能居家养老援助平台的24小时在线接受紧急救援联动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年无休的救援保障,在接收到老年人求助信息后应于15分钟内响应并有效协调处置;(2)联动110、120等救援部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帮忙报警;(3)对安装了智能居家养老援助设备的服务对象,做好24小时安全信息监测,一旦发生异常报警,立即联系救援部门、老人亲属及社区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救援行动;(4)日常工作中社区助老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将社区老年人信息、家庭监护人或邻居信息、社区网格员及值班人员信息、小区保安信息在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存档;(5)定期上门做好智能居家养老援助设备的检查调试。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与设备相关企业联系。(6)助老员应多渠道参加老年人急救的培训学习,每年至少参加2次应急预案演练。 6、需求对接服务 根据入户走访所采集的老年人信息,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系统,了解辖区内老年人的生活、心理、精神、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需求,并根据不同老年人的需求,为其链接不同的线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为辖区内老年人链接爱心企业或服务商家或志愿者进入社区或入户提供为老服务(含:理发、心理辅导、按摩等);(2)为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链接相关服务单位,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包括康复、医疗、家政、生活配送等);(3)协调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进行认知和情绪问题的评估或诊断,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认知调解、帮助老年人摆脱抑郁、焦虑、孤独感等心理问题困扰;(4)帮助老年人获得家属、亲友及社会的尊重、关怀和理解,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认识人生意义和生活价值,激发生活的信息和希望;(5)根据老年人兴趣爱好及教育需求,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文化传统、安全防范、新兴媒介使用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课程和文体活动;(6)根据不同老年人的需求特点,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建各种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研讨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范围;(7)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协调相关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等服务。 7、社区为老服务特色服务 乙方除做好常规服务项目外,还要结合各社区自身基础及老年群体需求,提炼社区为老服务亮点,形成服务特色。项目落地后,特色服务内容可根据特殊群体老年人情况及社区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三)社区助老员工作内容标准及量化一览表服务类别服务内容紧急救援1、每个社区助老员协助社区及智能养老信息化平台做好社区老年人的紧急救援等相关救助,接收老年人求助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响应并有效协调处置。2、助老员应多渠道组织参加老年人急救等相关项目和课程的学习和培训,每年至少参加2次应急预案演练。3、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接受区民政局、街道、社区的不定期抽查。入户关怀1、第一个月及时学习、了解、掌握本社区老人信息;每个社区助老员入驻社区三个月内应对增减的老人信息进行及时补充、完善、更新,确保建档率100%。准确率98%以上;之后,每半年对本社区老年人至少完成一次入户关怀;入户关怀平均每天不少于4户,可根据本社区老人数增减。2、第一轮全面入户关怀完成后,对健康老年人每3个月要至少1次主动电话关怀;对介助和介护老年人每个月要至少1次主动电话关怀。3、关注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群体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老年人每3个月须上门测量一次血压,特殊情况或病情严重的老年人每月须上门走访并测量一次血压。4、收集老年人各种需求,对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情绪调节,以及为特殊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身边事,如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代购代办等,如有呼叫12349则按照12349呼叫中心通知,上门解决相关的临时及突发事件。建立档案1、根据入户走访的实际情况,建立并更新社区户籍老年人的个人档案,及时将采集后的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与12349平台对接。2、助老员入驻三个月内完成社区内户籍老年人的档案建立工作,老人档案内容完整率和准确率达98%以上,户籍老人建档率100%。3、老人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础信息、家庭信息、居住情况、健康状况等。4、完成信息档案录入并实时上传到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5、根据厦思政办【2017】69号文分别建立户籍各类困难老人和特殊老人的档案;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根据需求开展服务。文化活动1、助老员应收集社区周边公益资源信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公益资源保障。2、建立爱心团队,开展邻里互助、爱心一对一互帮等。根据老年人需求定期、定向组织节日主题、生日座谈、健康讲座等活动。3、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兴趣小组,由有爱心、有特长的老人带动其他老人走出来,每个社区助老员每月至少组织1场社区老年人活动,每场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精神慰藉1、协调并协助具有专业能力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进行认知和情绪问题的评估或诊断,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和认知调节,帮助老年人摆脱抑郁、焦虑和孤独感等心理方面问题的困扰。2、协助老年人获得家属、亲友及社会的尊重、关怀和理解, 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认识人生意义及生活价值,激发生活的信心和希望。社区参与1、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团体,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协商,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2、协助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工作,拓展老年人沟通和社区参与的渠道,促进老年人群体的社会融合。老年教育1、了解老年人兴趣爱好及教育需求,推动建立老年学习室等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学习机构和平台。2、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文化传统、安全防范、新兴媒介使用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课程。每个社区助老员每月至少组织1场针对老年人的学习培训、咨询等服务。3、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建各种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范围。咨询保障1、协调相关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等服务。2、建立并完善老年人信息提供和问询解答的机制和流程。3、开展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尊老、敬老、爱老精神。链接资源1、为社区有需求老年人链接资源(如送餐、家政服务、陪诊、健康体检、上门康复等);2、每个社区助老员收集辖区附近的餐馆、便利店、药店、养生馆、理发店、超市等养老服务资源信息不少于40家,要求确实发挥作用的,更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便利。3、收集本社区志愿者信息并有效开展活动,每个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人数不低于15人,做好服务记录,工作总结,同时更好的把社区的爱心义工、社工融合开展工作。4、每个社区助老员每月组织志愿者走进困境老年人家中服务不少于5个服务对象。资料更新1、定期自查老年人信息资料更新情况,确保更新核实数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和厦思政办【2017】69号文指出的各类困难老人和特殊老人等重点对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助老员每周更新老年人信息数据不少于40条。(每个社区不少于4条,老年人数多的社区应适当增加,按实际变动进行更新)3、更新的信息档案应录入并实时上传到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12349),实现对接通畅。工作沟通1、定期向街道和社区汇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月总结,协助公众号文章编写等助老宣传);2、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日常工作及社区安排的其它为老工作。3、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社区满意度不低于98%。为老特色社区助老员联合社区共同提炼社区为老服务亮点,形成特色材料,每个社区至少一个特色亮点。(四)考核评估 街道和社区负责组织考评,委托第三方对为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接受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退回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街道、社区可广泛动员社区志愿者,加大指导与督查力度。 1.评估时间:合同签订完成的第六个月为中期评估,合同签订完成的第十二个月为末期评估。 2.评估费用:本项目产生的相关评估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评估结果说明 第三方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①评估结果为优秀,双方若同意继续该项目,项目可优先续签,合同一年一签;②评估结果为良好,双方若同意继续该项目,项目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③评估结果为合格,乙方作书面报告,并定期及时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本项目协议立即终止,并须配合做好交接工作;④评估结果不合格,该项目重新进行谈判及规划或终止协议(说明:因第三方评估考核不合格,双方重新谈判及规划仍然无果导致协议终止,乙方为责任方,需配合做好相关交接事宜)。 三、服务期限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四、项目服务对象 辖内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辖区内高龄、空巢、独居、残疾及有关上级文件指定的特殊老年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五、工作人员配置数量及要求 (1)数量及待遇 根据每个社区辖内实际老年人数及其占户籍总人数的比例确定购买服务金额,老年人比率16%以上(含16%)或实际老年人数大于800人(含等于)的社区按照12万/年购买服务,老年人比率16%以下或实际老年人数小于800人的社区按照6万/年购买服务。嘉莲街道龙山社区至少配备1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松柏社区、莲兴社区、盈翠社区、莲花五村社区、华福社区、长青社区、莲秀社区、莲花北社区、莲西社区等9个社区至少配备2名固定专职的社区助老员,由乙方按招标文件人员资质条件要求派遣在岗提供服务,除19名助老员外,还需配备1名项目督导或主管、1名安全管理员,要求:1、19名助老员中持有社工证或养老护理员证至少10人以上(每个社区至少一人),其他人员要经过乙方上岗培训。2、助老员在服务期间的工伤、意外伤害、安全事故及人事管理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赔偿。3、乙方派驻的助老员以10个社区为区域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助老员在工作中接受所在社区和街道的指派和调配,共同完成社区和街道的助老工作。 (2)派驻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2019年12月30日前)乙方必须派驻社区助老员到岗到位,正式开展服务工作。 (3)助老员资质要求 ①社区助老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参加过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机构的正式培训者。 ②社区助老员需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含)以下,热爱老年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③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及社会工作者优先录用。 (4)管理机制 社区为老服务项目实现双重管理,由乙方派驻专业为老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派驻的为老服务人员由乙方进行相应专业培训指导。工作上以社区和街道管理为主,接受社区的统筹安排,街道要做好前期指导及平时调研工作,定期组织交流会议,及时沟通反馈项目进展情况。所派驻的为老服务人员出现变动的须报批社区及街道同意,并在一周内完成调整。合同期限内,每个社区的为老服务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人次。如有违反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除外) 六、项目服务经费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总费用(含税)项目服务经费按照人民币:*******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定额包干,费用明细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中标金额合同包预算11-1其他社会服务1项*******1140000付款方式项目费用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责任。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50%,即人民币569999.5元,因2019年财务预算不足,经双方协商首付款甲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支付46%,即人民币524399.54元。第二次支付4%,即45599.96元,待2020年1月财务开账后拨付。 2、乙方接受街道和社区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若为合格则乙方须提交整改计划书一份给甲方,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5%,即人民币398999.65元。 3、乙方接受街道和社区末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并对中期评估后需要整改的要求明显改进,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15%,即人民币170999.85元。 (3)乙方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户名:厦门市思明区德善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账户:****************1286 七、特殊约定 1、启动时间的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须派驻助老员驻点开展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与社区居委会上班时间保持一致,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应配合社区和街道的要求工作,不受节假日限制)。 2、具备办公条件的约定:甲方提供办公电脑、办公桌、办公椅子相关硬件设施,由乙方使用,乙方要负责管理好,保证资产使用的完整,不得随意损坏,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社区,如果丢失或损坏现象,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合同到期后,乙方需将固定资产完整移交给社区。另外,办公所需要的耗材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服务项目费用及服务形式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和相关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须提供辖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并配套硬件设施设备移交给乙方作为进驻小区提供社区信息化为老服务的场所使用,或安排适当的场所并由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②甲方须把现有的辖区“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资料共享使用; ③甲方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乙方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信息化为老服务工作,并适时(中期/末期)组织专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予以监督考评; 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为老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岗位要求、招聘上岗及上班时间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老服务人员的档案资料供甲方备份存档; ⑤甲方要尽所能为乙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便以保证为老服务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⑥甲方每周的服务工作安排委托所在社区提前与乙方的助老员督导商定或沟通调整,并由为老服务人员执行开展服务; ⑦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派驻的助老员制定的管理及考核制度,必要时乙方以附表(如《信息化为老服务工作纲要》)的形式提供给甲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至少21名经过专业化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19名定点入驻社区助老员、1名督导或主管及1名安全管理员)在站点常驻办公且助老员须在甲方所在社区领导下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②乙方必须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常工作期间按时开门并安排人员值守; ③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适时(中期/末期)组织的专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考评,并按考评结果进行调整以保证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更高品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④乙方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提供工作计划给街道、社区进行沟通与商定,并接受所在社区和街道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⑤乙方提供的助老员开展日常工作应接受甲方指定人员的指导并监督,出现助老员更换的,应保证新旧助老员无缝衔接,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⑥乙方必须在市、区、街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按时上报《老年人信息登记导入表》到12349平台,实现与“12349”市民养老信息化平台信息的无缝对接。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⑦乙方必须承担助老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含工资支付、人生安全、财务安全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有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应负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有造成甲方名誉受损行为,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⑧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老年人各项书面的档案资料及评估所需的资料,平时办公需要的打印纸等耗材自行承担,建立的档案资料留给社区所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和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本协议和采购招标文件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3)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 乙方: | 厦门市思明区德善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和光里66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前村埔路539号 |
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负责人: | 王新林 |
委托代理人: | 陈文章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290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286 |
签订地点:思明区莲花北路和光里66号
标签: 为老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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