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铜林(磋商)2020-001

项 目 名 称: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3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3 -

二、资金来源- 3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

五、投标保证金-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

七、联系方式- 5 -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6 -

一、项目内容概况- 6 -

二、项目技术要求- 6 -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6 -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7 -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7 -

三、付款方式- 7 -

四、其他- 7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7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8 -

二、 评审标准- 11 -

三、无效响应- 11 -

四、采购终止- 12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3 -

一、磋商费用- 13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

三、磋商要求- 13 -

四、成交投标人的确认和变更- 15 -

五、成交通知- 16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6 -

七、交易服务费- 17 -

八、签订合同- 17 -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8 -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9 -

第七篇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5 -

一、资格文件- 25 -

二、商务文件- 31 -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37 -

附件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根据铜梁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项目号:19C0006)要求,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对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量(亩)

采购限价(元)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

116843.7

29210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7日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7日9:00-9:5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410室。

(四)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10:00时。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五楼会议室。

(六)详细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街550号。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交纳方式:由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单位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划转到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指定的账户中。

收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

账号:****************1003;

资金用途务必注明:XX公司********2林业局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止,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方式)为准。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跨行转账的时间等因素。未按时到账的,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Index.shtml)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3*****575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50号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概况

(一)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验收方验收内容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1.除治专业队的除治工作完成后,验收方配备5名以上验收人员对除治区域疫木清理质量实施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向镇街和国有林场书面提出,限期15日内完成整改;及时准确的填写现场验收表。

2.按照《铜梁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验收标准》、《铜梁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验收小班评分表》和《铜梁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整改通知书》,并由镇街和国有林场负责人签收留底。

3.对于还没有按计划完成除治任务的除治队,第一时间将除治情况汇报区林业局,落实完成除治任务的方法措施。

4.对所有除治区域周边农户和涉木企业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清查,发现不合格现象,立即告知被验收单位着手整改。

第二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

1.组织5名以上(含5名)验收人员,在全域验收的基础上,对第一阶段验收不合格小班整改完成后进行全覆盖验收,并准确填写验收表。重点是山场疫木清理质量和农户家中疫木清理质量问题。

2.对于整改后验收中仍发现问题的小班,第一时间报告区林业局,由被验收单位进行再次整改,如需验收,验收费用由被验收单位承担。

第三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整理报表、资料、数据、图片,形成完整验收报告提交区林业局。

验收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是按验收标准,以镇街、林场为单位,对其任务辖区内的目标小班、农户、涉木企业(由镇街、林场指引)均进行一次外业踏查;并对验收单位的除治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每个镇街、林场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铜梁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验收评分表》、《铜梁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区级验收判定书》;二是将每个被验收单位的情况报送区林业局;全部验收工作完成后提交完整的验收报告给区林业局;三是本次检查验收所有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其他要求

1.每个参与验收的外业调查人员,用智能手机实现小班覆盖“轨迹化”管理,验收方应将“轨迹化”的线路交由区林业局实时监控。

2.验收方自行负责本方所有人员的安全(含人身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等)。

三、惩扣措施

1.区林业局在抽查验收合格小班质量,发现疫木清理未能达到除治清理技术及质量要求的,发现1次则扣减验收方费用1000元,并按要求督促清理除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整改发生的验收相关费用由验收方自行负责;

2.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在检查已验收合格的小班被发现清理处置未能达到除治清理技术及质量要求,且被开具整改告知书的,每一份整改告知书扣减验收方验收费用5000元,并按要求督促清理除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整改发生的验收费用由验收方自行负责;

3.验收方要保证足够履行验收任务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业务保障,如因人员不到位,造成验收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扣减验收方验收费用10000元。

四、项目工程量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分项

工程量(亩、户)

投标限价(元)

1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

铜梁区14个镇和国有林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包括山场疫木清理、农户疫木清理。

山场疫木清理

116843.7

292100

农户疫木清理

1200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工期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工期: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铜梁区辖区范围内。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方向区林业局提供验收成果报告后,验收成果报告经区指挥部评审合格后即视为项目合格。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将全部成果资料提交采购人后,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项目款(不计息)。

2、具体支付条款在项目合同中明确。

3、各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估计项目款收取的风险,采购机构不承担向采购人催收项目款的责任。若出现项目款收取的违约责任,则按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五)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要求作出明确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投标人可在项目公告期间自行到铜梁区进行实地踏勘,并自行承担未进行现场踏勘而产生的投标报价风险。

3、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018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1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本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负责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七)投标人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九)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报价

(20%)

20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方案

(40%)

15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优秀得10-15分,一般得6-9分,差得1-5分。

提供技术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与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优秀得10-15分,一般得6-9分,差得1-5分。

10

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和陈述情况进行评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3-6分,差得0-2分。

3

商务部分

(40%)

20

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高级工程师每名5分,最多得5分;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工程师有1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20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金额不小于15万元的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每个5分,最多20分。

提供有效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三、无效响应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投标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按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投标人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投标人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条款,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第七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3.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投标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投标人的资格。

(六)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参加招标会议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否则其投标将被采购机构拒绝受理:

(1)投标人按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到采购机构指定地点。

3、采购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4、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负责人或具有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投标人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投标人的确认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成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

(二)成交投标人的变更

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公告成交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有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采购网公告网站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交易服务费

无。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成交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投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投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投标人,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五)书面声明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七)2018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九)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1.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十)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人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四)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项目方案

(五)第四篇“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保证金退还申请。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一、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三)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负责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负责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负责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五)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八)2018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六、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七、我方若成为成交投标人,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

采 购 人:

采购项目

采购限价(元)

投标报价(元)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

292100

小写:

大写:

说明:

1、投标报价的数字应清晰明了。

2、投标人如有变更、修改本《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一内容,均视其为无效投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

(二)投标人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一、根据你方制发的“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铜林(磋商)2020-001】磋商文件,我方针对磋商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服务、商务要求的内容作出应答承诺如下:

二、我方完全同意此磋商文件提出的各项服务、商务条款,并保证:我方实施的项目完全符合磋商文件中的服务、商务要求;若有不符,愿意被视为虚假投标,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不予退还保证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应处罚。

三、结合本此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我方特做出以下更优质服务、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如果有):

更优质服务承诺:

1、;

2、;

……

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

1、;

2、;

……

(如果有,请投标人逐条对照列示。)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 号

姓名

职称或者检测资格

相应证明材料及页码

1

2

3

....

....

填报说明:

1、该表可扩展。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方案

铜梁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质量验收项目方案

(五)第四篇“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政府采购类)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由你单位组织进行的    项目交易活动,转帐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现交易活动已结束,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特申请将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我单位以下基本账户(必须与保证金交纳账户一致)。

投标单位户名:

投标单位基本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特此申请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申请必附附件: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此申请表不作为资格审查件,由投标人填写齐全后,在投标签到时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一同交至采购人经办人员处,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事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质量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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