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结果公告

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

2、项目编号:灵财竞谈采购(2019)343号;灵公资采(2019)279号

二、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二O二0年一月二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

3、谈判委员会成员:僧鹏飞、王振民、马安祥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三门峡市华通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546600.00元)

地 址:灵宝市新华西路与桃林街交叉口商业大楼四楼

联系 人:韩勇强

联系电话:****-*******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交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 人: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286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区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政务 行政服务中心 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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