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结果公告
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二次)
2、项目编号:灵财竞谈采购(2019)343号;灵公资采(2019)279号
二、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二O二0年一月二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
3、谈判委员会成员:僧鹏飞、王振民、马安祥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三门峡市华通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546600.00元)
地 址:灵宝市新华西路与桃林街交叉口商业大楼四楼
联系 人:韩勇强
联系电话:****-*******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交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 人: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286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区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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