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马山县乐圩至周鹿二级公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马山县乐圩至周鹿二级公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马山县乐圩至周鹿二级公路工程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16: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详见公告内容 | ||
总成交金额 | ¥2944.311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 | 马山县乐圩至周鹿二级公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GXTZ-ZB-2019第(01059)号-1号 | ||||
招标人 |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 ||||||
建设单位 |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Ⅰ标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所辖马山县境内,设计路线起点为马山县乔利乡乐圩村西侧接国道G355二级公路,路线向西南,途径乐圩村、乔利乡、甘豆村、黄幡、林圩镇、大塘村、新华村,终于马山县周鹿镇东侧,接S52马平高速公路周鹿出入口连接线。项目路线全长40.010km。全线按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修建。本次标段为Ⅰ标段,划分范围为马山县乔利乡乐圩村西侧接省道S314二级公路(桩号K0+000)至马山县乔利乡兑道村(桩号K5+400)道路总长为5400米。项目投资约2949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 1月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智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智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贰仟玖佰肆拾肆万叁仟壹佰壹拾壹元整(¥********.00)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864 | ||||||
项目总工 | 张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贰仟玖佰肆拾玖万贰仟叁佰伍拾柒元整(¥********.00)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志;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6664 | ||||||
项目总工 | 何基包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贰仟玖佰伍拾万零玖仟肆佰玖拾伍元整(¥********.00)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 | 庞奎;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9164 | ||||||
项目总工 | 李发忠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7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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