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泉州市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中标候选人公示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泉州市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中标候选人公示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乙方: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GK]*******的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泉州市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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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699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1国内**************四创定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项目运维团队全部入场;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

4.3交付条件:服务期满后,运维商完成所有运维服务需求及其服务承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以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来保障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巡检保养、日常运维故障处理、紧急救援、关键时刻保障等服务,并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系统中突发的故障,保障泉州市政工程智慧排水防涝整体系统的安全、持续、稳定的运行,确保系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5.1.1、运维管理要求: 乙方建立标准化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定维护管理标准,确认运行维护管理范围,落实具体责任人(或单位),汇总包括《视频、液位监测站点信息表》、《系统数据流程图》、《系统网络拓扑图》、《项目联系人信息》等资料,制定《设备故障维护记录表》、《日常巡检记录表》等,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对信息资料进行定期更新、整理,形成《运行维护管理报告》方便存档。按照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对故障原因、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沉淀,通过月总结、年度总结,持续修正改进,并逐步建立并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5.1.2日常故障处理: (1)在接到业主单位的故障通知或运维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时,在半个小时内回复维护计划,24小时内至现场维护;若故障在48小时内无法处理,提供正式文档(如《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对整体故障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供业主单位选择。在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期间(如根据泉州市防汛指挥部下达启动防台风四级或四级以上应急响应命令)发生设备故障的,1小时内至现场进行维护抢修;若6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在24小时内提供正式文档说明。 (2)在故障处置完成后,对站点的故障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处置措施及维护时的图片存证等),形成《日常维护记录表》并签字归档。涉及硬件更换或维修的,若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由甲方按流程采购后交由乙方实施,其余的由乙方按《日常维护记录表》中所产生的所有配件数量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报送,价格由甲方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按市场最低价的9折定价)或由甲方采购后交由乙方实施。维护期间所有内业应按季度整理成册提交业主保留存档。 (3)按照设备维护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易损件(详细附件清单),以满足常见故障的修复所需,避免系统因配件缺损等原因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运行。涉及合同以外的新增设备,免费提供故障诊断协助,若设备需返厂送修时,由乙方负责该事宜,产生费用与甲方协商后另行结算。 (4)当出现网络故障时,及时与网络运营商对接,跟踪落实网络故障的维修进展情况,督促网络运营商尽快恢复信号传输,并向业主单位报备。 (5)当线路或设备被人为破坏时,及时到现场并报案,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证据确凿的,抢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索赔,同时向甲方报备;若无法确定肇事者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1.3软、硬件系统升级 乙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包括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及软件版本升级。若甲方需对系统软、硬件进行调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同时配合甲方和其他相关厂商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当甲方需对硬件进行升级或扩容时,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不高于市场价,并根据完成的工作量编制费用结算清单,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审核并与甲方协商后另行结算。 5.1.4维护手册 乙方根据现有设备特性,以往维护经验及日常巡检日志等总结常见的故障类型及维护操作技巧,并编制成常见故障维护手册,方便甲方技术人员的维护操作,提高维护效率。 5.1.5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潜在的技术支持(如程序参数调整、维护期内新项目的对接、与系统外的设备对接等)工作,与其他厂商单位共同做好系统的运维支撑工作。 5.2为保证乙方有效的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提供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维护、调试所需的软、硬件资源环境。 3)、其他:在乙方提供服务工作过程中,在与涉及外部关系的沟通与协调中提供必要协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个月考核验收一次,按《泉州市政信息化系统运维考核表》(见附件3)进行考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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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分8期次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运维款,每期次支付总金额的12.5%,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但每个月实际支付款与考核情况挂钩: 1)、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100%支付当月金额; 2)、考核得分84-60分的支付当月金额的80%,余下的20%待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若乙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则当月金额余下的20%直接罚没; 3)、60分以下直接罚没当月金额的30%,待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月金额的70%,若乙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合格的,甲方单位可以直接罚没当月全部款项。 4)乙方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或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未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即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提供,并在运维服务期满且达到交付条件、在履约过程中未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贰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按时按约提供服务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项运维任务每逾期一天,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10.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支付总额的5%。10.3 如果因为乙方未按时按约提供服务造成事故或出现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且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确保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负担。因乙方未按时按约提供服务造成事故或出现不利影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受到媒体的负面报道或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给甲方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4 乙方不得将该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5 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期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6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人员和实际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具体的培训时间和进度由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安排。14.2乙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包括网上支持和电话支持)。14.3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可依照实际需求,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或由乙方按原合同要求延续维护服务。若甲方选择让乙方延续维护服务的,所产生费用以本合同总价除以本合同运维天数为单价,按超出合同有效期的实际服务日历天数与甲方另行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5.5.1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向乙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甲方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15.5.2本合同甲方通知乙方可采用电话或短信或书面通知。电话或短信通知拨打至乙方联系电话180*****009(地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9号星网科技园3#四创科技大厦10层)。本合同中乙方的住所地为甲方将有关书面通知送达乙方的送达地址,也是涉及本合同产生的诉讼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乙方的送达地址,只要甲方的相关书面通知或相关诉讼文书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已送达。15.5.3前端站点运行维护: (1)站点包括:7处车行下穿地道、7处人行下穿地道、9处易涝积水监测点、2个排涝泵站、20处内河监测点位、6处雨量监测点、8处外江水闸监测点位、4座桥梁监控,详见附件。 (2)站点故障处理、巡检维护; (3)每两周现场巡检1次,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4)每季度对系统中所有摄像头、控制箱外表及内部元器件等进行1次深度保养清洁,对易积灰的设备应适时增加清洁保养频率,以确保视频画面清晰、摄像头转动灵活、控制箱外表整洁、元器件无积尘等。 15.5.4机房、智控中心基础环境设备运行维护 (1)设备日常故障处理、巡检维护; (2)每两周现场巡检1次,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15.5.5软件系统运行维护 (1)软件系统包括: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应用软件、市政智慧平台APP、综合安防管理系统和监控调度指挥软件平台。 (2)系统日常巡检、软件故障处理、异常数据处理。 (3)系统程序和数据库定期备份。 (4)每两周现场巡检1次,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5)路灯、夜景监控平台巡检:每日18:00至20:00(夏季19:00至21:00)巡查路灯、夜景监控软件平台,将平台上的路灯、夜景故障情况(如未能及时亮灯、电缆被盗或故障引起的大面积灭灯等)及时反馈至甲方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15.5.6驻点服务 安排壹名专业技术人员于每日8:00-20:00(夏季9:00-21:00)在甲方单位监控中心上班,做好日常平台巡检、日常故障问题和服务期维护等工作。 15.5.7运维记录平台 乙方构建一个运维记录平台,用来上传日常巡检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故障记录和各项总结报告等日常系统运维所需的数据,满足乙方日常巡检工作需要及问题处理情况追溯,甲方可利用该平台对乙方的巡护工作进行监督。 15.5.8系统遗留问题整改 针对系统运行2年来所存在的遗留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共同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确保系统运行达到甲方的要求。

甲方: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乙方: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住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9号星网科技园3#四创科技大厦10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汤成锋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雅聪
联系方法:135*****490
联系方法:181*****05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采购服务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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