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1
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9-01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 12月9日
开标日期:2020 年 1月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华大道北侧
中标金额:玖拾壹万壹仟叁佰壹拾元整(¥91131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大气监测系统,碧如蓝、定制,3套,90000元/套,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马先发、王国峰、李化、浦毅、沈国庆
招标人名称: 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舒城县桃溪路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
收费金额:1.53万元
公告期限: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2020年 1 月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2017年8月1日,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滨东监区文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元;
2017年2月14日,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标识导向系统施工,合同金额*******元;
2018年3月20日,合肥高新区蜀麓社区服务中心文明创建提升项目第二批,合同金额851216元;
2018年3月27日,凤阳县中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工程,合同金额707975元。
2、项目节约率:29.90 %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 6日
附件如下:
********899" target="_blank">[SZCGS2019-0142-1]舒城县万佛山森林公园标识牌工程及大气监测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1包.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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