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2005年直管公房电梯工程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2005年直管公房电梯工程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林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确定成交的方法和标准:综合打分法
确定成交的日期:2005年11月16日
谈判小组名单:王燕培 杨凯 杜静和 樊运华 侯德成
第一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6层
成交金额: 人民币4,073,350.00
第二包:
西子奥的斯电梯公司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北京美菱华电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图捷电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但这两家供应商所提供的6台1000千克更新电梯开门宽度都为标准型900毫米(招标要求1000毫米),技术偏离较大,评标小组建议终止本包谈判,重新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谈判。
第三包:
参加第三包(共11台电梯更新)谈判的供应商共四家,分别是: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康华国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代理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产品)、北京美菱华电梯有限公司(代理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的产品)、北京世纪图捷电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沈阳东芝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
评标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技术及商务谈判,各供应商做了最终应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11台电梯中4台电梯井道顶层高度为3950~3960毫米,如果按照原来的招标方案要求提供有机房电梯,则四家供应商都不能满足要求,都需要减去第18层的停层,这样对用户使用带来了不便,特别是18层住户搬运家具等较重物品时,需要在17层人工搬运。所以该方案不能采纳。
2)为了解决顶层高度不足问题,谈判小组决定,让各供应商提供第二方案即4台电梯采用无机房电梯。采用该方案,其18层的停层问题解决了,但是该方案存在的问题是:除了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报价低于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外,其它三家供应商都高于最高限价。
由于满足必要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缺少可比性,所以评标小组建议终止本包谈判,重新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谈判。
备注:根据财政部长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如对以上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机国际招标公司提出质疑;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实质性投诉。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三号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办
传真:(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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