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7日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
委托方(甲方):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受托方(乙方):广州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日
签订地点:株洲市
有效期限:3年
采购人(全称):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 广州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株炎财采计【2019】000100号
(3)项目内容: 督查督办系统、手机App、与市平台对接 承包范围:株洲市炎陵县“马上就办”督查督办系统平台采购建设 项目经理: 彭林波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 299,300.00 元整。 大写:人民币 贰拾玖万玖仟叁佰 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 2019 年月日,完成日期: 2020 年月日。总日历天数: 20天。
地点: 株洲市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10%的合同余款为质保金,在该项目上线之日起正常运行满一年期满后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保密
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彼此提供的不能公开的资料和文档(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保密。
8.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为甲方提供验收后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
9.知识产权归属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使用或收益的权利。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年12月 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彭林波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保利国际广场支行
帐号: ********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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