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临江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包标识制度牌)成交公告
宿松县临江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包标识制度牌)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临江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包标识制度牌)
项目编号:CG-AQSS-2019-121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宿松速效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振兴大道和顺阳光城M20-21号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334998.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班牌:品牌:亚克力玻璃+UV;型号:13-16cm*28-31cm;数量:364块;单价:45元;制度牌:品牌:亚克力玻璃;型号:60-60cm*90-100cm;数量:1004块;单价:215元;教室宣传标语:品牌:PVC+UV;型号:字H400mm;数量:95块;单价:222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众犇、洪安、汪结学、刘小闯、马爱珠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临江学校
地址:宿松县临江产业园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9*****008
采购机构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 181*****058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改委(宿松县公管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宿松县临江学校
2020年1月7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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