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关于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2019年6月11日,华池县中盛华美羊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成员现场查看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汇报了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调查,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对项目污染物监测情况的汇报,验收组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3000万元

环保投资:475.75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庆阳市华池县山庄乡大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E:36°42′05″,N :108°16′3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部分为20万吨玉米饲草存储中心和办公生活区,另外一部分为万只湖羊繁育基地。项目规划用地378.4亩,本项目一期规划用地15.2hm2(228.05亩)。

陕西优和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完成《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由于本项目饲料破碎车间布袋除尘设施安装不便利,现使用移动雾炮机进行降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羊,冷藏收集后委托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定期清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羊舍产生的恶臭、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车辆尾气、甲烷等。

羊舍产生的恶臭通过采用经科学饲喂,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种植杨、槐等高大树种,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饲料加工粉尘使用移动雾炮机增加物料含水率,减少加工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油烟进行处理。车辆尾气间断排放,能够在大气中较快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青贮料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甲烷甲烷在空气中较快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

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华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养殖废水主要为尿液大部分很快蒸发掉,剩余与羊粪一起被清理外运。消毒水及制备浓水喷洒后,全部蒸发损失。

3、噪声

项目现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基础,置于室内,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羊粪便、病死湖羊尸体、防疫垃圾、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使用垃圾筒进行收集,并由专门车辆运送到华池县山庄乡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防疫废物按照规定集中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庆阳市防疫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病死羊和胎盘集中收集冷藏后委托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羊粪经收集后,销售用作有机肥原料。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检测单位平凉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58mg/m3,经监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浓度低于监测限值,满足硫化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0.06mg/m3的要求;氨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为0.17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1.5mg/m3的要求;臭气浓度低于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70。噪声4个监测点位检测结果昼间47.6~49.3dB(A) 、夜间36.6~42.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要求。废水监测点位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通过对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其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入5m3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华池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现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

六、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本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工况达到了75%以上。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项目(一期)》要求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要求。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主要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落实病死羊的处置措施;完善饲料加工车间粉尘污染防治措、

3、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搬迁工作;

4、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运营期环境监控计划。

附件:****************55.pdf" target="_self" title="****************55.pdf">1.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 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签字表。.pdf

****************87.pdf" target="_self" title="****************87.pdf">2.华池县万只湖羊繁殖基地及20万吨玉米饲草仓储中心 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气、 废水、噪声).pdf

华池县中盛华美羊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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