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官》系列微电影拍摄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人民检察官》系列微电影拍摄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

  • 1、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官》系列微电影拍摄服务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 GZWH-2019-12412

  • 3、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

  • 4、项目联系电话: ****-********

  • 5、项目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 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汉、钟羽、陶波

  •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 序号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主要中标内容中标金额(元)操作
      1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拍摄制作检察题材微电影500000删除
  • 9、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 联系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观山东路2号

    •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 联系电话:****-********

  • 11、开标时间 2019-12-31 00:00:00

  • 12、开标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C座

  •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拍摄《人民检察官》系列微电影

  •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8年,我院与高检院影视中心、黔东南州院联合创作拍摄了国内首部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为主题的院线电影《我是检察官》,并于今年入选了中政委70年70部优秀政法题材影视作品,为更好地传播贵州检察机关好声音,讲好贵州检察故事,我院拟与高检院、黔东南州院联合拍摄一部反映我省检察工作的《我是检察官》系列微电影。本次拍摄的微电影是上次《我是检察官》系列片的延续,要用到上次的影视素材及创作人员和相关资料,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15、ppp项目: 否

  • 16、代理机构收费内容(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填无,收费金额填0)

    • 收费标准:
      /

    • 收费金额:0万元


  •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 附件:
  1. ****************3/********030950/****************992.pdf" target="_blank" ignore="1">协商情况记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摄 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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