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文旅体局新媒体短视频定制策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祁门县文旅体局新媒体短视频定制策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 qmZC2019C006)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主要成交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 | |
祁门县文旅体局新媒体短视频定制策划采购项目 | 2020年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名称:祁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 |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瑞邦祁门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汪凯杰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2500元 收费金额:按合同约定 | 名称: 安徽博创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南泰山路以东滨湖卓越城文华园2号楼106室 | 25万元 | 名称:祁门县文旅体局新媒体短视频定制策划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年 单价:250000元/年 | 江永东 邱总利 吴安顺 |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1、 在抖音、快手、微视、新浪微博这四大平台,创建新媒体账号,专人负责。要求代运营:抖音、快手、微视、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 2、 以抖音 app 为核心, 发布创作内容并同时同步到微视、快手、新浪微博。 3、 根据发布频率,跟踪留言,及时回复。 4、 关注账号实时动态,做好粉丝互动维护。 5、 文旅体局微信公众号每周两篇文旅类文章,配合短视频营销内容。 6、 关注账号后台动态,做好观众喜爱的内容分析,提交数据分析报告 7、 抖音、快手、微视、新浪微博四大账号全年发布内容不低于 200 条/个。 8、以抖音 app 为核心,全年播放量不低于 1000 万,粉丝数不低于 10 万。其余三大播放平台播放量不低于 500 万,粉丝数不低 3万。 | |||||||
成交供应商业绩 | 合同名称:2017年青阳县旅游宣传片拍摄、2016年淮南旅游宣传片拍摄、2016年安徽牯牛降国家自然保护区祁门管理站宣传片拍摄光盘刻录及宣传册制作... | |||||||
其他 |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2、开标(采购)日期: 2020年1月7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8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瑞邦祁门项目部,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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