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东门水厂护坡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GXYY3G2019029)中标候选人公示
扶绥县东门水厂护坡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GXYY3G2019029)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扶绥县东门水厂护坡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GXYY3G******* | ||
招标人 | 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扶绥县东门水厂位于工业园区内,靠近镇区一端,距 322 国道仅 400m,距离工业园区中心 900m,距离镇区中心约 3100m,距离水源点约 7000m,水厂位置为已整平山坡,地形标高 164~195m。 边坡防护长约 178 米,防护面积约 9032 平方米,含坡面绿化、坡面排水及坡底挡土墙加固等。 | ||||
开标时间 | 2020 年1 月3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1月0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13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罗美华(注册编号:桂********8380)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洪德琼(注册编号:CS********1 ) | ||||
项目采购负责人 | 马海林 | ||||
项目经理 | 聂国华(注册编号:桂********2977;身份证号码:450***********0512) | ||||
专职安全员 | 吕方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身份证号码:450***********0311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太坡园区工业北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市政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谭鸿愿(注册编号:桂********2396)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刘晓聪(注册编号:CS********5) | ||||
项目采购负责人 | 陈之柱 | ||||
项目经理 | 梁毅(注册编号:桂********1354;身份证号:450***********6952) | ||||
专职安全员 | 蒙春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身份证号:452***********353X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陈军第(注册编号:桂********3244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蒋江平(注册编号:CS********5 ) | ||||
项目采购负责人 | 彭显婧 | ||||
项目经理 | 雷嗣东(注册编号:桂********5577;身份证号:450***********613X ) | ||||
专职安全员 | 葛建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身份证号: 450***********2033)【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zjyzx.gov.cn)等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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