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公办村卫生所医疗辅助用品中标结果
卫生健康局公办村卫生所医疗辅助用品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乙方: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81]AHG[GK]*******的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公办村卫生所医疗辅助用品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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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其他医用材料 | 其他医用材料 | 1 | 批 | 国内 | 808156.8 | 808156.8 | 鱼跃、健之素等 | 7E-A、300ml等 | 无 | ||||
合计: | 808156.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捌仟壹佰伍拾陆元捌角(¥808156.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各村卫生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若中标供应商投报产品的注册证中含有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技术标准)的,须在供货时随同货物向采购单位提供上述附件(含注册变更文件,若有)进行核对。未提供上述材料核对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给采购单位带来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供应商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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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货到安装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90%。 |
2 | 10 | 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7.1本项目的设备免费质保期为至少12个月(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配套厂家有更长约定的,采用其约定。 7.2 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除人为、自然灾害因素损坏、使用单位操作不当损坏外),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人最终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能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中标人应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8小时内修复或者免费更换整个或部分有故障的设备,直至满足本项目的指标和性能的要求。修复难度较大,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同档 次的备用设备替代,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转直到故障排除为止。供 应商要在投标书中详细写明各部件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并注明是由厂家保修还是由中标供应 商保修,所有设备要按投标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时间进行保修并在设备器材上适当位置标注生产商或供应 商、保修范围、时限及服务电话。 7.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开始免费维修服务。 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内外的售后 服务措施。保修期过后,只收取配件费(免除服务费、差旅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7.5中标人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一年;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质保期后,必需提供维护服务,且只能收取成本费。故障响应时间:在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影响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并排除故障,如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提供同型号全新的替代设备。替代设备的质保期:自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起重新计算1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 乙方: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 | 住所: | 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潭路1号泉龙大厦6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郑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929 | 联系方法: | 188*****6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71*****010******* |
签订地点:龙岩
标签: 货物 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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