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大学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摄影棚实训室建设项目反向竞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北部湾大学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摄影棚实训室建设项目反向竞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北部湾大学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摄影棚实训室建设项目反向竞价(项目编号:****************)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北部湾大学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摄影棚实训室建设项目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章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19]19718号-001
采购计划金额(元):295863.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599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2020-01-09 10:00:00-2020-01-09 10:45: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部湾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312省道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文东 177*****304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E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201046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0-01-09
总成交金额(元):269763.0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南宁金伦办公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七星路135号14栋3单元3-1号 | 269763.00 |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交货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具体项目需求见附件 | 具体项目需求见附件 | 具体项目需求见附件 | 1 | - | 269763.00 |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南宁金伦办公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1、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2.总报价指设备金额、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装卸费、搬运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人工费、售后服务、税金、利息、环境还原恢复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乙方在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设备交甲方,资料不全的,不予签收。 二、质量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为用户设备建立档案,按照原厂保修期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质保期内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维修或更换,被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 2.为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第1、2、3、4、5、21、22、24项设备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不予验收。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0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和培训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具体的地点由甲方指定。 四、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安装调试符合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等合同义务。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签订后,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即转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在质保期内如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履行承诺且无质量问题的,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函,甲方自收到函件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计利息)。 五、支付价款的时间、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乙方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出总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 六、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为甲方人员培训设备使用操作及维护维修人员三至五人。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 培训目标:使操作人员达到(1)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项目要与具体采购项目培训相吻合) 培训地点:设备安装的地点(甲方所在地)。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前三个月内,若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整件更换新设备。 3.所有设备质保期间出现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的上门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设备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成本维修。 4.质保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5.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6. 在质保期内,乙方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4个小时内维修好。若24个小时内无法维修好的设备,乙方必须全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直到故障设备修复。 7.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零配件若损坏,乙方按出厂价提供零配件,不加收任何费用,如需乙方派出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甲方仅支付零配件费用,维修响应时间和修复时间与第6款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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