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纵一路(六一七路-山河路)道路工程、霞浦县纵二路(横二路-山河路)道路工程合同公告

霞浦县纵一路(六一七路-山河路)道路工程、霞浦县纵二路(横二路-山河路)道路工程合同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纵一路(六一七路-山河路)道路工程、霞浦县纵二路(横二路-山河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19]55、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钜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霞浦老城组团西关片区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83.09万元,纵一路道路全称232.85米、纵二路道路全称255.438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其中包含道路、涵洞、给排水、照明工程、电力及通信、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纵一路道路全称232.85米、纵二路道路全称255.438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其中包含道路、涵洞、给排水、照明工程、电力及通信、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中的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359043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依据闽建筑〔2019〕22号、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允许使用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 08:30:00至2020年1月15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月11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的其他文件中附上保函网查信息截图供评标专家现场查询结果核对,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2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福宁大道33号王龙名城8幢6梯311室,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328883,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钜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豪门2#10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695659324@qq.com

电话:18559351590,传真:/

联系人:小韦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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