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联通爱立信主设备维保服务(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0年广东联通爱立信主设备维保服务(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就“2020年广东联通爱立信主设备维保服务(第二次)(采购编号:GD-Z-WZ-19-1415,采购代理编号:GPDIXJ-ZB-2019-220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19年12月24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谈判项目名称:2020年广东联通爱立信主设备维保服务(第二次)

2、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月10日

3、成交候选人如下: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4、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3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广东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风险管理岗:qinjy16@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胡宝芝、吕声媚、杨岸婷

电话: 185*****227

邮箱:185*****227@wo.cn

(2)应答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广东联通纪委监察委: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gd-guangdsltjw@chinaunicom.cn。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10日


发布单位 :广东省分公司

标签: 设备维保 爱立信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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