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乡镇、社区)医疗设备(一)中标结果
卫生局(乡镇、社区)医疗设备(一)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卫生局(乡镇、社区)医疗设备采购(一)
二、项目编号:WZCG*******
三、采购单位:梧州市卫生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布采购公告日期:2011年8月24日
七、定标时间:2011年9月15日
八、中标结果:
分标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A | 梧州市瓯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88,000元) |
B | 废标(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及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 | |
C | 广东国信医药有限公司 | 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589,500元) |
D | 南宁市泰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玖仟元整(¥1,139,000元) |
E | 南昌民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1,344,840元) |
F | 广东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326,500元) |
G | 广东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人民币肆万肆仟贰佰元整(¥44,200元) |
说明: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梧州市财政局投诉。
2、投诉电话:
(1)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梧州市财政局****-*******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集中采购机构: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梧州市北环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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