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孙村镇红花山水泥厂厂区拆除工程预中标结果
繁昌县孙村镇红花山水泥厂厂区拆除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繁昌县孙村镇红花山水泥厂厂区拆除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0GC2019FJ6624 | |
标段名称 | 繁昌县孙村镇红花山水泥厂厂区拆除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0GC2019FJ662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繁昌县孙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繁昌县孙村镇孙村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09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于崇明 | |
证书编号:苏********3496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南京首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桑炜 | |
证书编号:苏********938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圣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孙小明 | |
证书编号:苏********036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单位名称:芜湖市天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依据条款: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单位名称:铜陵天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条款: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3、3、单位名称:江西冠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条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见延期证明;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安徽宇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条款: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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