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园(大祥区湘商产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基础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国家农业科技园(大祥区湘商产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基础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临时污水处理站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邵阳市大祥区湘商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乙方(承包人):湖南筑融丰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大祥区湘商产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基础附属工程。

1.2、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19】000049。

1.3、项目内容: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施工。

1.4、承包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5、承包人项目经理:邱志成132*****558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913500.00元(人民币大写: 玖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2.2、具体标的见附件。

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2.4、本合同总价是按合格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总价,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人工、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安全文明施工、变更、市场价格的浮动、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开工日期:2020年1月9日,竣工日期:2020年3月8日。总工期:60日历天。

3.2、地点: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祥区湘商产业园)高新路旁

3.3、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验收合格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及利润、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

3.4、乙方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是否加班或赶工,应在服从甲方安排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另增补加班或赶工费。

3.5、乙方工作进度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乙方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仍达不到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6、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本项工作延期的,每超过一天,乙方按1000 元/天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

3.7、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与业主共同确认后,按实际延误的工作日,相应的顺延工期。

3.7.1 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化(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明确增加工期的天数)。

3.7.2 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指发生了烈度为六级以上的地震、十级以上的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的情况)。

3.7.3 由于甲方的延误或阻碍。

四、质量要求:

4.1、本协议工程按国家现行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及验收,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4.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监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

4.3、乙方必须自觉服从甲方及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并根据甲方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工程施工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

4.4、必须按甲方和监理有关规定提供自购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出厂证明书、进行检验并经监理、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4.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每一道施工工序须经甲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现场监理检查、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6、乙方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不合格项目,不得隐瞒及自行处理,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并按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检工程师的意见进行处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因返工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履约的责任。

4.7、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负责自费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时,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施工合同,并由乙方按通用条款承担因违约致合同解除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五、付款方式:

5.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每月25日之前报上月已完工程量(经业主、监理、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按乙方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定后、除预留5%的质保金外,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5%的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的保修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退回应付的保险金。所有工程款必须付至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账号,(质保金不计息)。工程质保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

5.2、甲方付款给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付款。乙方确认其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户名为:湖南筑融丰建设有限公司,账号为:****************0538,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变更收款账号,导致乙方没有收到货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3、本工程没有工程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六、保修

6.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6.2保修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 。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

7.1.1负责提供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乙方所需的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负责技术交底;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7.1.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的准确桩位。

7.1.3负责委派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质检、试验、技术、测量等管理人员监管乙方施工。

7.1.4负责及时组织办理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及有关手续。

7.1.5负责每月按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7.1.6监督乙方是否按时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和自购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如甲方发现当月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月的工程结算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产生纠纷时,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代乙方支付乙方为完成协议任务而雇佣的劳务人员的合法劳动报酬、材料、设备等费用的权利,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7.2、乙方:

7.2.1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全面负责并独立完成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7.2.2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

7.2.3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

7.2.4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名誉,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并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7.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指令应当如期完成。

7.2.6乙方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以及乙方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保管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7.2.7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业内资料记录工作。

7.2.8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甲方、监理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业主、监理和工程进度要求。

7.2.9乙方施工人员常驻工地处理日常有关事宜,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施工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 2 天,否则视为违约,须按照500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违约

8.1、协议签订5 天内,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并终止协议,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8.2、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另找施工队完成任务所增加的费用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3、如因乙方造成协议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项目所在地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 污水处理站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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