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罪犯生活物资生鲜及副食品货物中标结果

监狱罪犯生活物资生鲜及副食品货物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闽江监狱

乙方:福州三合聚力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SH[TP]*******的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生活物资生鲜及副食品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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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150107畜禽肉畜禽肉1国内276000276000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11-2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其他农副食品1国内920000920000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按照甲方订货单交货,并于每天上午8:00前免费运送货物到甲方罪犯食堂;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供货次数的,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至甲方罪犯食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闽江监狱;

4.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价格结算:罪犯生活物资生鲜副食品按每月15日-20日(含15日)期间某一天福州大中型永辉超市门店(以黎明永辉、西门永辉、大儒世家永辉三家永辉超市门店)通过采购人随机抽取按序进行当月采价(如遇货物打折时,以原价为准),所采价格统一下浮15%作为次月结算价的基准价(首月按当月所采价格结算)。结算单价=基准单价×折扣率。本次折扣率:(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19.6万元)/本次的预算总价(130万元))×100%=92%。5.2采价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未参加的,视为同意甲方单独采价,并按合同履行。5.3罪犯食堂生鲜副食品食材清单: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1五花肉2鸡蛋3粉干4米粉5咸鸭蛋6酸菜7酸豆角8干香菇9香干10花生11猪皮12年糖年饼13白糖14豆瓣酱15五香粉16酱油17食盐18前戈肉19味精20阳春面21地瓜粉条22萝卜干23榨菜丝24鲜海带丝25干木耳26腐竹27黄豆28粽子29月饼30八角31地瓜粉(细)32椒盐33蒸肉粉34米醋35瘦肉36白胡椒粉37面条(鲜)38酵母粉39老豆腐40嫩豆腐41鲜蒜42猪血43油豆腐44绿豆45年糕(红)46紫菜47陈皮48干辣椒49桂皮注:以上“罪犯生鲜副食品食材清单”食材供应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乙方供货,无需向乙方解释。5.4产品质量及要求5.4.1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狱〔2018〕484号)及《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暂行)》(闽江狱〔2019〕146号)文件规定:肉制品类首次供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首次供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副食品首次供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5.4.2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证书。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损、漏气;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5.4.3所有生鲜及副食品都不得用玻璃瓶包装。调味品(辣椒、五香、桂皮等干货类调味品除外)应为有品牌、有规范包装,且在大型超市有销售,不采购散装调味品。其中五香粉、胡椒粉包装必须≤1kg(2斤);味精包装必须≤2.5kg(5斤);酱油、醋包装必须≤1L(升);豆瓣酱包装必须≤1kg(2斤);酵母粉包装必须小包装且每份≤12.5g(克);榨菜丝包装必须是小包装;粽子包装须150 克/个;年糕300克/个;月饼100克/个;年糖年饼包装成包,每包里含年糖年饼350克/包。5.4.4生鲜类 (1)鲜猪肉分为:五花肉(含皮)、前戈肉、瘦肉。鲜猪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 (2)鸡蛋:新鲜没有异味,摇晃无异响,蛋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5.4.5副食品、炊事配料 (1)副食品品牌、规格要符合要求。有包装的食品,包装要完整,有无破损,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 (2)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豆腐泡: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5.4.6本合同未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可参照《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暂行)》(闽江狱〔2019〕146号)中常用罪犯生活物资质量要求进行。5.4.7货物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7.1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罪犯食堂,供货清单(三联单)及其他必要材料随货同行。7.2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位置后,甲方根据《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暂行)》(闽江狱〔2019〕146号)的要求开展货物验收,验货程序按照上述文件中的《罪犯生活物资验收操作规程》进行。7.3甲方验收人员对照订单,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包装要求,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剩余保质期及规格型号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对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剩余保质期等均无异议,双方代表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仅代表交接时对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的确认)。7.3乙方配送的货物品种、品牌、质量、包装、剩余保质期、规格型号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予以退货,乙方在1天内予以换货,并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7.4甲方与乙方对配送的货物质量有争议的,可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抽样送生产厂家或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正品且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假冒或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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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按月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0.1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10%,即11.96万元人民币。乙方在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上述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项目的中标资格。 1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予以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违约的,甲方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 10.3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因乙方违约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情形,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为甲方罪犯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及副食品采购项目,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供货期为壹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当日开始按甲方供货单供货。。

10、违约责任

12.1乙方供货与甲方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验收,超过5%的部分,甲方有权予以退回;乙方单日供货不足采购计划95%的,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如需要补足的,乙方应在4小时内补足;需乙方即时补足而不能即时补足的,乙方按该货物不足部分结算价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12.2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鲜腐混搭、好坏混装、优劣捆绑、短斤少两等欺诈甲方行为以及本合同5.4条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出现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责令乙方4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且乙方按问题货物结算价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12.3因乙方原因出现货物供应短缺,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不能供货的,由甲方直接应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货款中予以扣抵,违约责任按照12.1款进行。12.4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甲方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2.5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检报告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将予以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符合其他违约责任的,须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2.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入监区应当遵守甲方监管规章制度保证,如果发生为罪犯提供违禁品(如现金、毒品、酒类、刃具、淫秽书等)及进行其他交易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规定,取消外协人员进入监区资格,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12.7因乙方供应的货物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罪犯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律师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2.8乙方如果将本合同业务转包或分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转包或分包金额两倍损失,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2.8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乙方供应能力受到影响,需要从其他渠道供货,乙方应充分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在甲方允许的时间段内通过其他渠道应急供应,否则按违约处理。12.9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因乙方违约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情形,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对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需承担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甲方有权视情节单方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所经营食品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甲方的违约责任、相关的行政处罚责任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7.1本采购项目的竞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各类验收单据等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约定不一致时以对乙方要求更为严格的为准。17.2 乙方要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禁将甲方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17.3本合同项下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有效的函件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合同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向其原地址的送达视为已送达。。


林燕广
甲方:福建省闽江监狱乙方:福州三合聚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住所: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冻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店面E12-13间
单位负责人:艾贵祥单位负责人:林永金
委托代理人:
林长青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8*****12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123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副食品 生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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