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蔬菜中标结果

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蔬菜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闽江监狱

乙方:福州三合聚力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SH[TP]*******的福建省闽江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蔬菜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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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蔬菜蔬菜1国内741000741000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合计:741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壹仟元整元(¥74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按照甲方订货单交货;每日上午8点前送达所有产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供货次数的,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至甲方罪犯食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闽江监狱;

4.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价格结算:蔬菜按每月15日-20日(含15日)期间某一天福州大中型永辉超市门店(以黎明永辉、西门永辉、大儒世家永辉三家永辉超市门店)通过甲方随机抽取一家门店进行当月采价(永辉彩食鲜等有机蔬菜除外,如遇打折情况,以原价为准),所采价格统一下浮15%作为次月结算的基准价(首月按当月所采价格结算)。结算单价=基准单价×折扣率折扣率=乙方总报价(74.1万元)/(95万元))×100%。5.2采价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未参加的,视为同意甲方单独采价,并按合同履行。5.3罪犯食堂蔬菜清单(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序号食材名称1白菜13天津白25苦瓜2包菜14上海青26菜瓜3白萝卜15生姜27冬瓜4红萝卜16钙菜28南瓜5春菜17菜心29芥兰菜6油麦菜18芋葫(葫瓜)30西芹7合瓜(佛手瓜)19韭菜31蒜头8马铃薯(土豆)20花菜(青梗花菜)32洋葱9黄豆芽(豆芽)21芋头(槟榔芋)33芋仔(毛芋仔)10西红柿22香菜34尖椒(青辣椒)11茄子23四季豆35菜椒12空心菜24香葱36大葱注:以上“罪犯食堂蔬菜清单”的食材供应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乙方供货,无需向乙方解释。采购人的报价含有加工费在内。5.4产品质量及要求5.4.1根据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狱〔2018〕484号)文件规定:蔬菜首次供应时须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5.4.2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5.4.3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5.4.4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5.4.5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5.4.6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5.4.7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5.4.8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5.4.9水生菜类: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5.4.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5.4.11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7.1到货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乙方订购品种、数量后,乙方在每日上午8点前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浦头湾25号(甲方罪犯食堂)。7.2甲方罪犯食堂实施无刀化管理,蔬菜采用净菜验收。蔬菜由乙方直接清洗、加工、切好,每日送到指定地点验收。7.3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当面核实重量(蔬菜须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进行验收。到位后的货物,同时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货物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7.4各项验收合格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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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按月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0.1 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即9.5万元人民币。乙方在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上述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项目的中标资格。 1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予以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违约的,甲方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 10.3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因乙方违约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情形,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为甲方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供货期为壹年,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当天开始按甲方供货单供货。。

10、违约责任

12.1乙方供货与甲方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验收,超过5%的部分,甲方有权予以退回;乙方单日供货不足采购计划95%的,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如需要补足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不足;需乙方即时补足而不能即时补足的,乙方按该货物不足部分结算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12.2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鲜腐混搭、好坏混装、优劣捆绑、短斤少两等欺诈甲方行为以及本合同5.4条产品质量问题、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出现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责令乙方2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且乙方按问题货物结算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12.3 因乙方提供的蔬菜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甲方可自行应急采购。由甲方直接应急采购本批次的蔬菜,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当月货款中予以扣抵。第一次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第二次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第三次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当月的货款为违约金。12.4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检报告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将予以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符合其他违约责任的,须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2.5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监区必须遵守监管规章制度保证,如果发生为罪犯提供违禁品(如现金、毒品、酒类、刃具、淫秽书等)及进行其他交易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规定,取消外协人员进入监区资格,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12.6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甲方说明理由,甲方不予采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支付当月的货款为违约金。12.7 因乙方供应的货物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罪犯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律师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2.8乙方将本合同业务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转包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2.9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乙方供应能力受到影响,需要从其他渠道供货,乙方应充分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在甲方允许的时间段内通过其他渠道应急供应,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标准。12.10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从其他渠道采购蔬菜供应甲方的,第一次,乙方应按本次采购计划总额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第二次,乙方应按本次采购计划总额的4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2.11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因乙方违约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情形,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6.1本采购项目的竞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各类验收单据等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约定不一致时以对乙方要求更为严格的为准。16.2本合同项下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有效的函件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合同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向其原地址的送达视为已送达。。


林燕广
甲方:福建省闽江监狱乙方:福州三合聚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住所: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冻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店面E12-13间
单位负责人:艾贵祥单位负责人:林永金
委托代理人:
严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8*****12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123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蔬菜 生活物资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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