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龙文区蓝田镇社区综合治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龙文区蓝田镇社区综合治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WH[TP]*******-1的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龙文区蓝田镇社区综合治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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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批 | 国内 | 920000 | 920000 | / | 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 无 | ||||
合计: | 92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89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综合整治项目具体费用明细(含税费、按单次结算):1、工人每工日单价360元(不论男女),半工日180元,晚上12:00前与白天同标准,晚上12:00-早上8:00工人每人230元。2、大型农用车,半天350元/部。3、挖掘机轮式180型,半天5500元;挖掘机炮头320型,半天8000元;挖掘机炮头330型,半天9000元;挖掘机炮头370型,半天11000元; 4、气割半天800元/组(配备2名技术人员);风炮半天2000元/台(配备2名技术人员)。5、工人运输、就餐及饮水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当场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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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月结算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金额的10%。
9、合同有效期
开工日期:2020年1月1日。完工日期:2020 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7.1甲方违约责任:17.1.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1.2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17.2乙方违约责任: 17.2.1未按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7.2.2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综合整治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无条件返工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如经返工,仍达不到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7.2.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1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水仙大街68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77X室。(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庆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
联系方法: | ********720 | 联系方法: | 133*****78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0105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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