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40号)、《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
2.3 建设规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7434.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9.3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44.98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用平台建设(含教学科研数据集成治理和建模、智能运营中心平台、安防综合管理平台、一卡通应用平台、智能环控应用平台、资产管理应用平台、设备管理应用平台等),数字平台建设(含智能化集成管理平台、视频云平台、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层建设(含多媒体教学系统(含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校史馆等)、电子监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含校园网、校园无线网、政务信息网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间、信息接入系统、服务器主机系统、操作/显示终端、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人脸识别通道闸系统、融合通讯系统等),信息安全建设(含校园网安全系统、政务信息网安全系统)、旧校区信息化设备搬迁等。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应用平台建设、数字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层建设、信息安全建设等)从深化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竣工结(决)算、验收移交以及工程质保期的全过程总承包工作及服务内容,并包含工程建设其他配套工作(含项目管理与深化设计、系统集成与培训、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及服务内容。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0年2月进场配合基建施工;2021年5月1日前满足庆祝重要节日(建党100周年)的信息化相关需求;2021年8月31日前满足秋季开班信息化建设需求。
2.6 总承包服务费: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项目管理与深化设计费、系统集成与培训费、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根据闽财建审〔2019〕48号文,其最高控制价为7154.22万元(含税价)********">。本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决算审核的价格为准。
2.7 服务要求:本工程涉及多专业领域、复杂程度较高且工期紧,为保证服务高效且系统,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能力,在本工程服务期能够提供7×24小时应答服务,如遇问题,须提供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2.8 质量标准:符合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化标准规范,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之一。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及相关服务的需要。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承担过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3.2拟派出项目经理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担任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中,应有能清楚体现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单等具体内容。
(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未完成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在福建省2016年度和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中未被评为C级(信誉不良)或D级(严重失信);
3.4.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4.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3.4.3-3.4.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职称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两个月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应为投标人自身缴纳)并加盖公章。
3.5.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两个月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应为投标人自身缴纳)并加盖公章。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话: 0591-22853114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54218
联系人:林腾、林游
监管部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0591-87530153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
项目(信息化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单位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招标编号:FJTP-FJTC191120987)若干问题现作如下补充通知及答复:
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页评标方法与标准“二、商务评分标准表”第4项企业资质中第6款“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工程类或安全开发类或云计算安全类或大数据安全类)’证书,一级资质得1分,二级资质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工程类或安全开发类或云计算安全类或大数据安全类)’证书,五级资质得1分,四级资质得0.8分,三级资质得0.6分,二级资质得0.4分,一级资质得0.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答疑纪要
问题1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3页3.5.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两个月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应为投标人自身缴纳)并加盖公章。此项为招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门槛过高,资格要求过于小众化,具有唯一性和歧视性。建议改成“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高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6页3.1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承担过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本项目为软件、硬件与智能化集成项目,投标人业绩满足软件、硬件、智能化项目即可,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体现信息化过于苛刻,具有歧视性。建议删除对合同名称或内容的要求,改成“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承担过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6页3.2拟派出项目经理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担任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中,应有能清楚体现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单等具体内容。(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未完成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此项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本项目为软件、硬件与智能化集成项目,投标人业绩满足软件、硬件、智能化项目即可,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体现信息化过于苛刻,具有歧视性。建议删除对合同名称或内容的要求,改成“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担任至少1项投资额大于7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中体现项目经理或业主开具的项目经理证明)。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3页3体系认证:投标人具备GB/T19001-
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的得1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本项目属于软件、硬件、智能化集成项目,同时要保障售后服务。建议将业务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改成业务范围包括“系统集成与服务”。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3页3体系认证:投标人或所投方案软硬件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ISO22301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者官方认证网站截图证明(若为供应商则需提供其针对本条款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二、参考性禁止条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建议删除此项评分标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3页3体系认证:投标人或所投方案软硬件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和CCRC-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者官方认证网站截图证明(若为供应商则需提供其针对本条款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二、参考性禁止条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建议删除此项评分标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3页3体系认证:投标人或所投方案软硬件设备供应商必须需满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证书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供应商则需提供其针对本条款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二、参考性禁止条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建议删除此项评分标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4页4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须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甲级资质得2分,乙级资质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此项过于苛刻,具有唯一性、排斥性与歧视性。建议改成“针对投标人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进行评分:1、具有甲级资质或涉密证书人员达5人及以上的本项得2分;2、具备乙级资质或涉密证书人员达3人及以上得1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须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4页4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工程类或安全开发类或云计算安全类或大数据安全类)”证书,一级资质得1分,二级资质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此项评分标准错误,“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工程类或安全开发类或云计算安全类或大数据安全类)”证书资质从一级到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建议改成“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工程类或安全开发类或云计算安全类或大数据安全类)”证书,具备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
问题10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4页5企业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①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大于等于7000万元、小于1.5亿元的信息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②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大于等于1.5亿元、小于3亿元的信息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③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大于等于3亿元的信息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目满分6分。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1、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434.28万元,招标文件要求1.5亿以上信息化项目过于苛刻,具有排他性与唯一性。2、此项招标分值过高,涉及歧视性。3、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需体现信息化,本项目为软件、硬件与智能化集成项目,投标人业绩满足软件、硬件、智能化项目即可,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名称或内容体现信息化过于苛刻,具有歧视性。基于以上三点,建议改成“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大于等于700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5页6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指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具备其中一项或两项的得1分,同时具备的得2分。该项评分中要求投标人拟指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证书包括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PMP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过于小众化且与项目经理职责关系不大。建议改成“投标人拟指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PMP证书的,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具备两项及以上的得2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5页商务6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备的得2分。该项评分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建议改成“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PMP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加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70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的加1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
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28页4支撑平台视频云平台主要实现人脸识别、人员轨迹、车辆识别、车辆轨迹、视频摘要等功能,供应用层调度,实现界面展示。具体功能或性能指标必须满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技术规范》第4章4.2.3节要求。带★号的指标为基础技术条款,必须要满足;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则本项为0分。带▲号的指标为关键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视频云平台、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评分项目仅规定了性能指标带★号和带▲号的指标评分标准,对于其他性能指标没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建议对此评分标准进行明确。
答:对于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未标注★号或▲号的性能指标,不作扣分要求。
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备注部分已经明确:本招标文件(含资格、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合同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偏离表”中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投标人中标后才提出或者被招标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按投标人虚假承诺骗取中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问题14
投标人提出:技术规范中“第三章项目总体设计”3.3主要设备或系统参考品牌、三:基础设施第5条多媒体教学系统(实训室)中P1.6、P2、P3以及第8条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中P3小间距LED屏,备选品牌:利亚德、洲明、强力巨彩。事实依据:众所周知,在LED屏行业里利亚德、洲明属于国产一线知名品牌产品;强力巨彩属于国产低端品牌产品,价格比一线品牌产品便宜达80%,专做低端市场项目。不同档次的品牌放在一起作为备选品牌,造成所有投标人都只能选择强力巨彩品牌来投标,不能选择一线品牌来投标。这样设计非常不合理,该条件的设置不利于项目的公平竞争,此设置具有很强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损害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强力巨彩品牌产品质量和档次与省委党校新校区建设的要求不匹配,无法保证此项目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也为项目建设带来隐患,给业主方负责人带来长期的责任压力。建议:为了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也为了此项目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建议把强力巨彩更换成同档次的一线品牌产品,如:创维等品牌。如果不能更换强力巨彩的品牌,最起码也须增加如创维这样的一线品牌,与便于投标人多一点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另:其余未列明的澄清要求均按照本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TP-FJTC191120987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1月9日09:30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 | 技术负责人 | 保证金(万元) |
1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6925.0000 | 450个日历天内完成,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 | 林磊 | 游建友 | 50 |
2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6838.9078 | 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 | 王艳美 | 刘金涛 | 50 |
3 | 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88.8800 | 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2020年2月进场配合基建施工;2021年5月1日前满足庆祝重要节日(建党100周年)的信息化相关需求;2021年8月31日前满足秋季开班信息化建设需求。 | 陈雨 | 蔡翾 | 50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69888800.00)
项目完成时间: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2020年2月进场配合基建施工;2021年5月1日前满足庆祝重要节日(建党100周年)的信息化相关需求;2021年8月31日前满足秋季开班信息化建设需求。
项目经理:陈雨
技术负责人:蔡翾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仟捌佰叁拾捌万玖仟零柒拾捌元整(¥68389078.00)
项目完成时间: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
项目经理:王艳美
技术负责人:刘金涛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整(¥69250000.00)
项目完成时间: 450个日历天内完成,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
项目经理:林磊
技术负责人:游建友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话:0591-22853114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毛祚照、林腾、林游、李卉
电 话:0591-87554218
邮 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管部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0591-87530153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FJTP-FJTC191120987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1月9日9:30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李继武、张伟、陈涵、俞彩英、吴濒
招标人评委:郭春柱、康炜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69888800.00)
项目完成时间:本工程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工期及设备采购与施工工期等。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2020年2月进场配合基建施工;2021年5月1日前满足庆祝重要节日(建党100周年)的信息化相关需求;2021年8月31日前满足秋季开班信息化建设需求。
项目经理:陈雨
技术负责人:蔡翾
4、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0年 1 月 14 日至2020年 1 月 24 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电话:0591-22853114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毛祚照、林腾、林游、李卉
电 话:0591-87554218
邮 箱:8755421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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