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感兴趣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AFZB2019C016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文件要求,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试行),参照《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规划。规划编制应与县域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上位规划, 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城镇排水系统等专项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当地水环境目标等相关内容相衔接。规划目标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相衔接。规划范围与省级项目库中的“江川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数据”相衔接。开展污染源调查分析,主要开展项目区用水情况、排水情况、污染分布及贡献调查,针对生活污水的收集排放情况展开调查,包括乡镇人口户数,污水排放渠道,污水水量,污水收集管网情况,污水处理情况等分析判定污染情况;开展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概况调查,主要开展社会经济状况调查(行政区划分、人口及分布、项目区产业结构及布局);开展区域水环境调查、农村所在地水体的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调查内容。规划的自然村做到有村庄布点规划图,规划主干污水管(污水沟)分布及排水方向、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等内容,做到可操作、可投资、可统计、可核实;规划文本以县域为单位,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措施,充分考虑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因地制宜提出辖区内除托管区外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5 质量要求:①目标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相衔接,做到可操作、可统计、可核实。②规划须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通过并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6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供终审通过成果文件。
2.7采购预算价:495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服务内容,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3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如下:
3.3.1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资格,可开展生态建设、环境工程等技术咨询业务;
3.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类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东段上营龙井新村南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确认投标,届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工程咨询资格证明资料;
4.2网上确认投标、磋商文件的获取 (电子)
供应商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确认投标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备注:★网上确认投标成功后还需按要求准备资料进行现场确认投标,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确认投标方式后,才算确认投标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
5.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7日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竞争性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江川区大街星云路西段 )。
(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2月7 日08:30 ~ 09:3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竞争性磋商现场。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地址: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香老村旁
联系人: 包永坤
联系电话:139*****793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东段上营龙井新村南面
联系人:王春景
联系人电话:****-*******
标签: 编制 专项规划 治理
招标 业主
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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