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分型诊断及脑卒中综合管理平台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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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JBT[GK]*******-1的脑梗死分型诊断及脑卒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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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脑梗死分型诊断及脑卒中综合管理平台1国内**************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开发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所有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专科数据中心;1.1数据集标准管理;1.2专科数据ETL工具;1.3数据中心管理;二、脑梗死分型诊断专科病历;三、专科电子病历;四、专科临床路径管理;4.1门诊临床路径管理;4.2门诊临床路径维护;4.3门诊临床路径统计分析;4.4临床路径管理小助手;五、专科全息视图;六、专科数据检索系统;6.1数据元管理;6.2检索模型管理;6.3数据检索;七、科研项目管理;7.1科研项目管理;7.2科研数据脱敏;7.3研究对象筛选;7.4科研数据治理;7.5科研统计分析;7.6科研数据导出;八、专科随访管理;8.1随访患者管理;8.2患者入组审核;8.3随访方案管理;8.4随访模板定制;8.5随访数据统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小组:项目使用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乙方实施人员。 2. 竣工验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系统正常运行二周后,系统建设符合验收条件,乙方应正式提出《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验收小组应于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对系统组织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标准给予项目验收签字。 3.验收标准:招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包含但不限定以下文档):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软件接口规范、用户操作手册、数据字典,软件上线后的运行报告(需有使用部门签字),.提供产品版本经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的信息安全服务公司提供的全部源代码审计合格的证明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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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40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方进场实施30日内
255系统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30日内
35质保期满30日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满。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2)如合同项目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整改或解除合同,若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除按照上一条款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在甲方限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3)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甲方软件出现故障、数据信息丢失、泄漏或混乱等后果,除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再次提供系统修复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履行售后及维保服务,每逾期1小时,甲方有权扣留1000 元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再次催告后乙方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有权另聘第三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提供技术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交通费、软件使用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除乙方违约和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到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4.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发生违约现象,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本应用系统软件版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或版权的指控及禁止,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因无法使用本系统导致的经济损失。但乙方应用软件运行所依赖的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办公软件以及其他应用系统除外。。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一、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责任:合同签订后与乙方根据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共同制定实施流程;提供医院现有软件运行的硬件及网络环境。乙方责任:1.指定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团队1、赖圣贤男本科工作年限15年PMP项目管理师;2、张林劲男大专工作年限12年高级项目经理;3、徐志峰男本科工作年限18年信息安全规划师;4、谢哲敏男本科工作年限12年软件评测师。2. 进行操作方法、操作规范、实施流程的培训与讲解;(详见投标文件)记录乙方反馈意见,在本合同内容范围内甲方对系统功能提出合理的改动和补充意见,乙方人员应认真予以接纳并按时完成客户化改造工作;甲方各部门提出的客户化改动意见应经过甲方使用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后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组基于项目需求进行系统改造;乙方对系统的改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使用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报备,对不能改动的给出书面意见。 二、售后服务:1.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三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软件免费升级,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2.在质保期内系统发生故障,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维修工程师抵达现场时间≤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不得收取人工费、交通差旅费等)。3.乙方提供一名工程师常驻现场直至系统通过验收,质保期内提供一名工程师(吴小丽133*****390)常驻现场。4. 乙方每隔三个月对售后项目进行现场回访,并出具系统巡检报告,使用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共同签字确认。乙方回访人员必须填写《现场回访反馈表》列出解决的问题、未解决的需求提交给甲方存档保存。5.提供长期免费7*24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400-858-0996。 6.承诺本项目开发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或算法,承诺不使用自行研制的或者境外生产的密码产品或算法,并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三、保密条款: 1.为确保甲乙双方企业利益不受损害,企业秘密应得到保护,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保密原则。2.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且乙方应对从甲方处知悉的患者等隐私数据尽到保密义务,该保密责任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该保密信息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经济责任。3.甲乙双方出于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可向各方的雇员披露前述保密信息,但接受这类保密信息之前披露方必须保证其雇员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因雇员泄密而导致对方信息泄露出现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披露方承担连带责任。四、工期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10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场到位,进场后提交《项目进场实施报告》,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进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实施、验收工作。《项目进场实施报告》内容需包含进场实施人员配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本项目的下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应当互为解释;存在不一致时,应按下列顺序优先解释:(1)本合同;(2)招标(谈判)文件及补充规定;(3)投标(报价)文件及澄清说明。附件一、软件部署与升级协议附件二、数据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廉政协议书附件一、软件部署和升级流程协议为保障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软件系统部署与升级流程的顺利进行,控制软件系统的运行安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内容和范围本协议所指的软件系统部升级管理主要涉及软件系统的测试、发布实施、稳定运行的全过程。涉及对象包括甲方,乙方。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部署与更新软件产品。2、有部署与升级需求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测试环境的资源申请》。3、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测试环境的资源申请》为其配置测试运行的平台。4、所部署或更新的软件须满足等保2.0安全通用要求三级测评之应用和数据安全各项要求。在测试平台中测试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测试报告》及甲方确认的第三方安全评估公司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并由甲方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试运行。5、软件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周,且不得少于1个试用科室且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周。6、试运行结束后,乙方方可向甲方提交《信息系统重要升级授权审批申请》,由甲方计算机中心主任进行审批。7、《信息系统重要升级授权审批申请》审批通过后,乙方必须提供软件升级的详细步骤及完整的安装包给甲方,由甲方进行杀毒等安全手段处理后,由甲方统一放置在程序更新服务器。8、甲方安排专人实施部署与升级,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执行。9、当部署与更新内容涉及三个科室以上(含三个),需由甲方牵头部门组织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安排培训,并提交培训记录给甲方,并由甲方牵头部门发布关于部署与更新的OA通告。10、更新之日,乙方应督促甲方牵头部门及相关更新科室务必重启电脑。11、非紧急更新(除系统BUG大面积瘫痪),乙方必须安排在周二,周三,周四12:00至14:00期间进行更新,节假日前一天及节假日不得进行全院性更新。如需特殊更新,由乙方督促甲方牵头部门通知升级相关科室。 12、乙方应建立完备的程序更新失败回滚机制,一旦部署与更新出现异常,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立即回滚到稳定版本运行。二、本协议仅是对于软件部署与升级流程安全方面的规定,双方相关的服务协议另行签订。三、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另行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附件二、数据安全管理协议为保障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中心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以下简称数据)安全,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规范操作和管理行为,降低数据安全风险,实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中心安全管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三、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中心所有相关应用非涉密应用系统的数据管理,涉密应用系统的数据应按照国家保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管理。纳入管理的数据包括:应用数据(如业务信息、应用系统访问账户信息、相关的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如数据字典、存储过程、配置信息)、安全数据(如应用系统日志、数据库日志)。既包括在数据库中存储的结构化数据,也包括在磁盘上直接存储的非结构化数据。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1、对数据库、磁盘、备份介质、临时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加以保护,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使用、篡改、增加或破坏数据。对于违规操作导致数据泄露、篡改、毁损的,追究乙方责任,并扣除10%的维保费用,同时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和刑事责任。2、乙方对于各类应用系统数据应用,须先向甲方的质量管理部提出申请,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特殊数据应用需要甲方的监察审计审核批示,由甲方的计算机中心提供技术方案给予实现。乙方未经甲方授权的违规操作,追究乙方责任,并扣除10%的维保费用,同时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和刑事责任。3、应用系统内部、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包括程序更新的安装包,工具包等)传输,必须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必须在由甲方指定工作场所区域范围完成。4、各应用系统间需要数据交换时,须向甲方提出数据交换申请,由甲方进行相互授权后,方可进行数据交换,未通过有效身份验证的应用系统、用户不得访问数据库。 5、各类数据之间交换必须进行详细的数据交换说明及记录。 6、外部系统使用或交换数据须向甲方先提出申请,明确数据项目、使用用途和期限后,待甲方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授权。7、外部系统使用或交换的数据,须经过甲方计算机中心部门的相关技术评估后,并得到计算机中心批准授权后方可提供。8、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交换,可采用联机或脱机的方式。联机方式不得通过互联网直接传输,须经有效身份验证的前置设备进行交换;脱机方式可通过数据光盘的方式进行交换。 9、脱机方式下的交换数据须进行加密处理,对称密钥加密的密钥长度至少达到128位,非对称密钥加密的密钥长度至少达到1024位,所用密码技术产品和算法应经国家密码管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用数据压缩技术(如winzip等)代替数据加密。 10、临时存放数据的存储介质,乙方不得带离工作场所,用完后须及时清除数据,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11、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于乙方所承建的所有相关系统,甲方需对源程序、数据结构、主要技术文档等经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外泄。三、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另行支付涉事软件系统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附件三、 廉政协议书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推进廉政建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采购及经济业务往来中的廉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双方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业务合同约定,自觉按合同履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要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等。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上述方便。甲方工作人员若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三、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采购合同签署之日期,至采购合同履行期满止。

甲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上古街10号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4号楼404单元
单位负责人:王占祥单位负责人:梅国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芳琪
联系方法:136*****764
联系方法:159*****756
开户银行:工行鹭江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松柏支行
账号:****************924账号:****************5302

签订地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平台 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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