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采购2020-2021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阜阳师范大学采购2020-2021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阜阳师范大学采购2020-2021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采购2020-2021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7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1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办城家路45#8幢

成交金额:438675元

服务期:18个月

售后服务:响应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杨庆伟、刘林贺、罗洪亮

采购人名称:阜阳师范大学

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

项目负责人:高玉华 联系电话:137*****051

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 2020 1 15 日至 20201 16 (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联系电话:****-*******137*****0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1月15日

标签: 水电 校区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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