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陶瓷制品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中标结果
华盛陶瓷制品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中标结果
2020年1月13日,福建省德化华盛陶瓷有限公司根据《华盛陶瓷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华盛陶瓷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德化县三班镇三班村大兴街3号,主要从事日用陶瓷的生产。项目系利用自家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110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日用陶瓷3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7月委托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盛陶瓷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19日通过了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德环审[2019]第234号。项目于2003年1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目前拥有职工人数3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生产时间10小时。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日用陶瓷30万件,包括项目所建成的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该项目环评建设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大云溪,最终汇入浐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化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瓷土边角料掉落在地上干化后产生的少量粉尘等。项目三台立方窑天然气废气各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瓷土边角料掉落在地上干化后产生的少量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浆机、滚压机、空压机等设备工作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废次品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德化县工业固废填埋场所进行处理。废石膏模由原石膏厂回收处理;沉淀污泥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废包装桶由釉水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已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验收未进行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表2新建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天然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粉尘厂界浓度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经采取各项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踏勘结果,华盛陶瓷制品生产项目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符合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工作。 八、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福建省德化华盛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总 联系方式:188*****887 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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