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整合防洪方案及规模论证中标结果

【A包】包头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整合防洪方案及规模论证中标结果

包头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整合项目防洪方案及规模论证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整合项目防洪方案及规模论证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3781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FW2020-004评审日期:2020年01月16日公示日期:2020年01月17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网(http://zfcg.baotou.gov.cn/index.jsp)“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其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④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代理人身份证 ⑥信用结果查询 ⑦响应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邮箱。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建设路191号采购人联系人:徐磊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 1716 6910 5250 1409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项目负责人:王超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20年01月16日499,000.00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周亚林、张建国、徐磊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项目 防洪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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