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原南头街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标结果

芜湖经开区原南头街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标结果




芜湖经开区原南头街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区原南头街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WH18CG2019FW66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20年01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号楼17层

中标金额:7957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芜湖经开区原南头街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1项,795700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红、彭红明、魏东、焦五一、李钦荣

招标人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39号

联系人:宣龙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5楼

项目负责人:曹丽 联系电话:177*****618

收费标准:公管2016年139号文 收费金额:9548元

公告期限: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1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5楼,联系电话:177*****6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1、(课题)安徽省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2016.11.29

2、铜陵市原安徽星辰化工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2018.03.17

3、原滁州市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项目,2018.04.08

4、原安徽省长江超硬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场地调查及周边环境调查评估项目,2017.10.27

5、定远县泉盛化工原厂址场地环境调查评估项目,2017.11.23

6、界首市昊源化工集团场地评估项目,2017.01.09

特此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初步调查 场地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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