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9]095号)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19]C0200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92号;
2.2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882.1 平方米(约44.8亩),建筑总占地面积122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557.6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5855.1 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1762.6平方米,保留改造建筑面积14092.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6702.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2792.2平方米,半地下面积3910.3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连体办公、SOHO楼为地下2层-地上8层,总高33.9米,层高4.2米;新建停车楼为地上8层,总高18米;保留A#楼为地上3层,总高13.15米;保留B#楼为地上1层,总高8米;保留C#楼为地上3层,总高12.6米;保留D#楼为地上3层,总高10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需要保留的建筑进行改造、新建地上建筑、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等。总投资约215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31.18万元,购置费270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和购置费设计限额17101.18万元。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900日历天。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具体勘察、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勘察工期:25日历天;
设计: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不含报批审查时间);
施工节点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栋改造工程的其中两栋(其中一栋为A#楼)并交付使用,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其余两栋改造工程并交付使用。
2.4项目质量要求:
2.4.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2.5.1勘察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含初勘、详勘、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
2.5.2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房屋安全鉴定、加固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含总平、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电气、消防、人防、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号覆盖、能耗监测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视系统、防火门监视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周界防护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汽车库(场)管理系统、智能灯光控制、多媒体信息发布、多媒体会议系统、一卡通、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安防、夜景、防雷、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工程、标识导向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2.5.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发电机组、SOHO家具、电子停车收费系统、LED显示屏等智能化、多媒体设备、门禁系统、巡更系统、防盗等安全防护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标识导向系统等)。
2.5.4施工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与绿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夜景工程、标识导向、信报箱、室外配套道路、广场、围墙、大门、游泳池、充电桩、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室外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并承担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配合管理。
2.5.5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2.6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业绩要求:/。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连续三个年度均未出现亏损,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3.6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9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月17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本项目开标室(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月16日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少林路92号
邮 编:362000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邮 编:350002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联系电话: ****-********
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9〕095号), 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由于机构改革,现阶段全国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由住建部门转移到自然资源部门当中,新申请、延续、升级均已停止受理。目前大部分资质证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请问有效资质证书如何认定
答:有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的均予以认可。
2、招标公告之日前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七)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有无格式限定,是否需网站截图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中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一)。
3、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5)《承包人建议书》和(6)《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装订方法只提及副本的要求,正本是否也一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九)踏勘证明是否需要招标人盖章确认
答:不需要。
5、需要提供以下几项技术文件:①、请提供基地内的保留建筑物的坐标,或者CAD文件;②、请提供项目周边的市政资料,以及项目内部的场地标高;③、请提供项目周边的村庄现状实测图,并提供CAD,便于测算复核日照;④、新建的建筑层数、高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书来,还是只要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即可。
答:发包人增加提供的部分材料详见附件。
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加分条件要求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作为加分条件,设定的条件过于苟刻,因为许多数施工企业均不具备设计资质,设计企业许多又不具备施工资质,为体现公平,建议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评分标准中对设计资质加分条件各不一样,比如风景园林工程要求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要求乙级,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确要求丙级,这些要求前后不一致,主观性很强,我们认为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改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一)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5.5条款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增加以下内容:“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需包括以下内容:(1)诉讼:投标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受理法院,案号,判决内容;(2)仲裁:投标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申请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受理仲裁机构,案号,裁决内容。格式自拟”。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得2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5.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得2分,乙级以下的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的(九)踏勘证明:“注:未提交踏勘现场证明,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修改为“注:未提交踏勘证明,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踏勘证明只需提供本表,无需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现场踏勘照片等”。
(四)招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根据省厅《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7〕37号)、《关于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7〕21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的通知》(泉建建〔2018〕57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通知》(泉建综〔2018〕67号))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费用按规定计取。
2、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
3、农民工工资: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关于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91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人社〔2018〕29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及《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9〕76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设,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流标公示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9]095号
泉州创新创业广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于2020年1月17日10:00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收到3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
招标人: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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