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智慧执法中心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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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安市公安局
乙方:利亚德光电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81]YG[GK]*******的永安市公安局智慧执法中心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599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1 | 批 | 国内 | ******* | ******* | 海康威视等 | 详见投标资料(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伍万零壹佰叁拾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永安市新府路85号;
4.3交付条件: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标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邀请项目监理公司参与项目到货检验,货物验收,系统整体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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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叁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10、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承当赔偿责任。(2)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相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的,甲方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的设备和软件系统按时交付甲方使用,延期7天以内(含7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软件系统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缺陷或性能不合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及时排除缺陷将软件进行升级到最新版本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优化直至符合甲方的要求,如经排除或软件升级,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30日内免费为甲方重新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新系统软件。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新的系统软件或提供的系统软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软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确保软件系统数据准确、全面、安全和完整,由于乙方原因,软件系统出现无法采集数据或数据丢失、泄露等安全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赔偿给甲方的损失,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5)在质保期内,采购的设备出现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2次,或设备故障在3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未能依约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的,除应赔偿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应支付甲方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损失不方便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6)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期限进行售后,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故障排除的,每延迟1小时应支付违约金300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在规定的时间故障未排除的,每延迟1小时应支付违约金300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甲方可以从采购款、质保金中直接扣减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永安市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设备及软件要求:(1)设备应是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积压的库存商品排除在外;完全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配完整的出厂配置及附件。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保证安全、完整、运达甲方指 定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建设内容若因有关政策变化,需核减相关建设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建设项目内容结算。(3智慧执法中心办案中心、案管、涉案财物管理子系统应按照标书要求内容全部建成,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数据已经能对接系统,系统运行进入正轨,需求响应已经完成,并通过安全测评,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同时能够提供完善的系统使用操作手册。(4) 本项目需实现以下系统间的无缝对接 ①永安市智慧执法办案中心软件平台(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系统)要与福建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系统、福建省公安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福建省公安厅人脸识别系统、福建省公安厅接处警系统和福建省公安厅警务督察系统实现无缝对接。②永安市智慧执法办案中心软件平台(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系统)要无缝接入各执法子区域原有的讯(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对各执法区域原有的讯(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应用、管理。③永安市智慧执法办案中心所有视频监控要与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无缝对接,并通过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将监控视频推送至福建省公安厅警务督察系统。④各执法子区域原有的讯(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要与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无缝对接,并通过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将监控视频推送至福建省公安厅警务督察系统。⑤各执法子区域办案区、枪库、值班室和办证窗口的视频监控要无缝接入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并通过三明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平台将监控视频推送至福建省公安厅警务督察系统。⑥其他需要与上级公安机关相应系统无缝对接的。注:无缝对接就指新建的系统及设备能完全兼容并接入现有对应系统。14.2安装调试:(1)货物现场交货后,由乙方负责货物安装;(2)乙方在货物到货、安装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按甲方的规划地点和设 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14.3人员培训(1)根据货物特点及技术,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现场培训:根据货物的特点及技术要求、日常使用及维护培训,直至用户熟练为止。(3)乙方需提供现场培训的成套培训资料(如培训内容等)。14.4 安全保密(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2)乙方不得将软件系统内数据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纸质、硬盘、磁盘、光盘、软盘等)将系统内数据导出或者向他人展示。(3)乙方应当加强对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的保密教育,项目结束后,要进行必要的脱密期管理。(4)乙方及其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在签署项目建设合同时要与投标人签署保密协议,协议作为项目建设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如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秘密,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14.5 售后服务(1)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供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升级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将外系统软件数据接入本项目系统或本项目系统向外系统提供数据;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三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① 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软件有缺陷或性能不合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及时排除缺陷或对软件进行升级到最新版本,确保甲方能够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2次,或设备故障在3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其质保期顺延。② 在质保期内,如遇设备或软件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置,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1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乙方技术员应在6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或软件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置,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4)其他商务及售 后服务要求:① 零配件供货时间应≤7个日历日。② 应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 后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③ 技术资料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永安市公安局 | 乙方: | 利亚德光电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安市新府路85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22A.E.F.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郑李成 | 单位负责人: | 谭连起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4*****999 | 联系方法: | 138*****98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厦门滨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840 |
签订地点:永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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