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清流监狱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0年01月20日11:4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0日中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盛城
项目联系电话********221
采购单位福建省清流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2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0]NX[GK]*******-1

3、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项目负责人:

王盛城

联系电话:

********221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评审部经办人:

梁达立

联系电话:

****-********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12-26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20-01-19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1-1A********蔬菜蔬菜仁合按采购人实际需求1760000元760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1-1须保证所供的蔬菜质量符合食用要求,即:新鲜一级、无黄中、烂叶、老叶、蒂头及带泥巴等,蔬菜外表不得有人为的水分或过多的虫孔等,蔬菜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农药残留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中标供应商名称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永安市五一路138号
中标金额760000.00元
9、收费金额:0.7340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8年)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货物类招标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50万元以下1.0%;50-100万元以下0.9%;100-500万元以下0.6%;500-1000万元以下0.3%…… 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5919 0269 2310 301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盛城 (包1)

评审专家:

张琳,胡锦丽,吴锦忠,肖淑霞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食堂蔬菜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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