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原煤中标结果

精原煤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精原煤采购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1〕111号
评审日期: 2011年09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1年09月26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①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参加投标竞争并能向采购人提供采购设备与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煤炭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煤炭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③ 具有煤炭生产资格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并拥有日供应2500吨以上的供应能力; ④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确认通过。 ⑦ 同时具备煤炭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的投标人应自选一项作为本次投标资质。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弘誉招标公司一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A座104a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经办人名称: 高曼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1 2011年09月26日 528.00 包头市丰利业运输有限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210国道2公里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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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弘誉招标公司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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