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全县环卫设施规范提升服务中标结果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全县环卫设施规范提升服务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乙方:浙江九渊塑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1]ZCG[GK]*******-1的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全县环卫设施规范提升采购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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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1930国内75144750金川JC-WG30L
11-2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4020国内79317580金川JC-WG50L
11-3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190国内17733630金川JC-WG80L
11-4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505国内218110090金川JC-WG120L
11-5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425国内433184025金川JC-WG240L
11-6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2550国内89226950金川JC-FG30L
11-7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1280国内143183040金川JC-FG50L
11-8A9901垃圾容器垃圾容器210国内21945990金川JC-FG80L
11-9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手推车500型1国内17501750金川JC-ST500L
11-10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手推车800型19国内234044460金川JC-ST800L
11-11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手推车1200型5国内319915995金川JC-ST1200L
11-12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人力三轮车500型2国内18103620金川JC-RL500L
11-13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人力三轮车800型1国内23202320金川JC-RL800L
11-14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500型13国内699090870金川JC-DD500L
11-15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800型18国内7499134982金川JC-DD800L
11-16A990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1200型9国内859977391金川JC-DD1200L
11-17A9901垃圾容器移动式8方收集箱15国内17899268485金川JC-SJ8
11-18A9901垃圾容器移动式5方收集箱23国内12888296424金川JC-SJ5
11-19A9901垃圾容器移动式3方收集箱35国内8480296800金川JC-SJ3
11-20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可卸式1吨垃圾车1国内119676119676福众牌JN-KX1
11-21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夏季反光背心887国内4035480佳防利MYD-X01
11-22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冬季发光服614国内8049120华羽裳HYS-D01
11-23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小型电动扫地车1国内9989099890金川JC-XXDD1
11-24A9901垃圾容器翻盖式铁桶240型20国内138027600金川JC-FG240L
11-25A9901垃圾容器垃圾桶660型6国内12887728金川JC-660L
11-26A9901垃圾容器镀锌板果皮箱6国内10886528金川JC-GPX01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年度要求,具体按各镇数量需求及规格在30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2交付地点:采购统筹分签模式按各镇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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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由各镇按中标人实际供货数量支付相应金额的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乙方:浙江九渊塑业有限公司
住所:螺城镇石灵街19号住所:台州市黄岩区拱新大道2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英月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2*****089
联系方法:********5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黄岩天长北路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惠安市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服务 提升 环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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