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XZB[TP]*******-1作者: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发布时间:2020-01-19 10:17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乙方:闽侯县青口聚得兴新型建材厂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XZB[TP]*******-1的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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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99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国内**************闽侯县青口聚得兴新型建材厂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贰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1号;

4.3交付条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将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污泥处置量,处置结果需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成交人应每月根据相应的国家规范性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应具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成熟的污泥掺烧制砖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丙方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并达到该处置技术工艺所要求达到的国家规范性标准。(2)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运输、污泥处置中各环节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运输和维护污泥处置项目设施,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置、运输、储存污泥。处理结果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等规定,达到污泥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乙方污泥处理、运输过程造成滴、撒、漏二次污染及严重违反环保规定且影响生态环境、或处置结果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政策要求或将未经处理的污泥随处倾倒,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一次处以罚金10万元整,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和丙方不负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5.2污泥处置设施要求:(1)乙方应保证污泥处置的合法性,任何由于污泥处置引起的法律纠纷或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乙方应自行负责承担,甲方和丙方概不负责。5.3污泥运输要求:(1)乙方应提供运输能力证明材料,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车辆信息及普通运输资质证明。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单位普通货物运输资质证明。乙方须按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装设车辆定位系统、固定污泥运输车辆及运输路线,向甲方和丙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车驾驶证、营运证、保险合同、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2)乙方负责污泥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行驶,杜绝污泥运输过程中滴、撒、漏;并承担污泥运输过程中所有责任。(3)污泥运输车辆需按照污泥处置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出厂及审核两次过磅,污泥出厂地磅为50吨。5.4在委托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按丙方要求按时对丙方提供的污泥进行接收和处置(含水率约60%,日污泥处置量约40吨~80吨),每日正常到丙方污泥生产点接收污泥的时间为6:00至22:00,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预约允许进场。乙方负责接收污泥并送至处置点,若有跨区域运输处置,乙方应自行办理跨区域所有转运手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丙方将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污泥处置量验收,处置结果需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乙方应每每月根据相应的国家规范性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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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5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量通过考核,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成交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
225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量通过考核,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成交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
325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量通过考核,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成交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
425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量通过考核,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成交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说明:(1)履约担保形式:乙方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规定。 (2)履约担保金额的提交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甲方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确定中标人。(3)履约担保期限:与服务期限相同,即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且经甲方、丙方确认无误后28天内予以无息退还乙方。。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之起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甲方和丙方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和丙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甲方:乙方: 丙方:住所:住所: 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9日年月日。


甲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乙方:闽侯县青口聚得兴新型建材厂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古山尾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林伙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3*****3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南汽车城支行
账号:
账号:****************1013-000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污泥处置 渗沥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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