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

开标地点: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华侨饭店11楼瑞竹厅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04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00:00

中标候选人:福建煜明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25元;

建造师姓名:王芳注册证号:闽********5456

工期要求:3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①福建省十七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函第一点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3条款”,商务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名单:傅晓娟、 吴贵贤、陈碧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 月3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31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亭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2日

标签: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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