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三标段概况:建筑面积:一层建筑面积1036.2m2,框架结构 ,独立基础;本项目预算审核价:¥*******.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2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标段划分(如果有):第三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④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仅允许投标人中标一个标段,如若中标单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即视为无效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0 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8号金品花园6栋1704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陆仟元整(小写:¥2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或保险或担保保函(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20年0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华侨饭店十一层瑞竹厅会议室,按时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华侨饭店十一层瑞竹厅会议室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p://jsj.zhang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 0931 3760 ,传真:/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8号金品花园6栋17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tdl666@126.com

电话:****-******* ,联系人: 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亭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6日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原报名时间为:4.2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0 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8号金品花园6栋1704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修改为:

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0 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2日(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8号金品花园6栋1704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格式商务文件里的投标函附录函第5点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石亭镇高坑村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第三标段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

开标地点: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华侨饭店11楼瑞竹厅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04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00:00

中标候选人:福建煜明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25元;

建造师姓名:王芳 注册证号:闽********5456

工期要求: 3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①福建省十七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函第一点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3条款”,商务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名单:傅晓娟 、 吴贵贤、陈碧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 2 月 3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亭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

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 22日


标签: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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